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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电力A:解除股份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2010-07-29
证券简称:粤电力A 粤电力B 证券代码:000539、200539 公告编号:2010-43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解除股份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713,72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26%。
2 、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0年7月30 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要点: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份变
更登记日登记在册的A 股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付3.1股股份。
2 、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股东会议日期:
2005年12月9 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经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
议审议通过。
3、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2006年1月19 日。
二、本次申请解除其所持股份限售的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时作出的承诺及承
诺履行情况
序号 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 承诺及追加承诺内容 承诺及追加承诺的履行情况
1 王磊 法定承诺义务 已履行
2 张证 法定承诺义务 已履行
3 岑福明 法定承诺义务 已履行
4 叶金才 法定承诺义务 已履行
5 李志成 法定承诺义务 已履行
1
6 黄沛枝 法定承诺义务 已履行
7 黄善平 法定承诺义务 已履行
8 王战 法定承诺义务 已履行
9 黄永健 法定承诺义务 已履行
10 黄绍芬 法定承诺义务 已履行
我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东华师大微电子研究计算机房工程部和广州市荔湾区
兴达装饰材料经营部分别持有的我公司股份经司法裁定,于2009年12月和2009
年10月分别由王磊和张证承接;原非流通股股东广州市冶金工业物资公司所持我
公司股份经司法裁定,于2009年9月分别由岑福明、叶金才、李志成、黄沛枝、
黄善平、王站、黄永健、黄绍芬承接。上述原非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时均
有法定承诺义务,已由承接上述股份的股东承继,并已履行完毕。
三、本次解除股份限售安排
1、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日期为2010年7月30 日;
2 、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份总数为713,72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26%;
3、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本次可上
本次可 本次可上市流 本次可上市流
持有限售 市流通股 冻结的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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