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培训标准---职业卫生标准与职业卫生监督.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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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培训标准---职业卫生标准与职业卫生监督

职业卫生标准与职业卫生监督 山东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 何顺升 一、我省职业病防治基本情况 二、《职业病防治法》简介 三、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 四、职业病目录 五、职业卫生标准 一、我省职业病防治基本情况 我省总面积15.67万平方公里,辖17个市,140个县(市、区),共有人口9123万。 2004年统计,我省共有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企业32267个,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劳动者1678148人,其中具有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乡镇企业、农村个体工商户15134家,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劳动者404022人。 我省职业病防治基本情况 2004年底,我省尘肺累计病例23071例,现存活19365例,2004年全省报告新发职业病1022例,其中尘肺病635例、职业中毒264例、其他职业病123例,较2003年增加了近20%。 目前全省共批准各类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130家,批准开展的技术服务项目近300项。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用人单位法制观念淡薄,片面追求经济效益,不认真履行职业病防治义务; 二是个别地区地方保护主义现象时有发生,影响了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开展; 三是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缺乏自我保护意识; 四是部分有毒有害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不符合要求,个人防护用品配备不到位; 五是职业卫生监督和技术服务力量相对薄弱,与所承担的防治任务不相适应。 二、《职业病防治法》简介 1、《职业病防治法》的立法背景 1)职业病发病形势严峻 2)侵害劳动者健康权益问题突出 3)人口老龄化与劳动力可持续发展 4)依法治国,建立社会主义法制国家 5)多种所有制与发展市场经济 6)国企改革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7)用工制度改革与流动劳动者的形成 8)加入WTO带来的挑战 2、《职业病防治法》立法目的 1)预防、控制、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 2)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3)促进经济发展 3、《职业病防治法》的立法指导思想 1)明确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权利义务关系 2)转变政府职能 3)处理好三类法律关系,政事分开、政企分开 4)发挥全社会的作用 4、职业病防治原理 1)一级预防:病因预防(群体) –预防、消除危害源头 2)二级预防: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控制(群体) –工作场所定期职业危害评价 –健康监护制度 3)三级预防:控制疾病恶化,挽救残存功能(个体) –职业病人的治疗与康复 –保障职业病人的权益 5、职业病防治法的适用范围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职业病防治活动 2)控制最主要、危害最严重的职业病 –接触粉尘、放射性、有毒有害作业 –按照职业病名单实施管理 3)适用于产生职业危害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用人单位) 4)参照执行:其他单位 5)中国人民解放军参照本法制定办法 6、前期预防 立法意图:控制危害产生源头 1)工作场所的基本卫生要求 2)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的危害控制 3)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和竣工验收 4)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 5)普通职业危害与特殊职业危害 7、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 1)用人单位建立职业卫生责任制 2)职业危害登记申报制度 3)工作场所危害控制制 4)劳动者健康监护 5)作业管理制度 6)控制职业危害转移的规定 8、 用人单位的义务 配备防护设施、治理职业危害; 作业场所危害评价与管理; 劳动者健康监护(上岗前、在岗中、离岗时); 危害告知(合同、作业场所、培训教育); 建立危害监测和劳动者健康档案; 职业病报告义务; 对患职业病者的救治、安置; 依法参加工伤劳动保护; 落实职业危害治理和职业病防治经费; 未成年工、女工保护。 9、劳动者的权利 获得职业卫生培训教育; 获得职业卫生防护; 接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服务; 知情权:危害、危害后果、防护条件; 要求改善工作条件; 拒绝强令违章操作、冒险作业; 批评、检举、控告; 参与民主管理; 享受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 要求并获得健康损害赔偿。 10、职业病诊断 1)诊断机构 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具有职业病诊断资格 2)诊断人员 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 3)诊断原则 职业史、危害接触史; 现场危害调查评价; 临床表现、实验室辅助检查; 三人以上集体诊断; 推定诊断原则。 11、职业病诊断争议鉴定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设立专家库; 诊断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受理鉴定申请; 鉴定委员会的组成及其专家抽取办法; 两级鉴定,省级鉴定终结; 回避原则; 用人单位举证责任。 12、保障方面的规定 疑似职业病人获得诊断保障 职业病人待遇保障:就医、治疗、康复、工作安排;经济补偿;费用承担责任;用人单位变更时职业病人的安置。 用人单位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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