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简介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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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简介课件

三、规范的主要内容(五) 5、照明设计 5.5 公园 5.5.1 公园照明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根据公园类型(功能)、风格、周边环境和夜间使用状况,确定照度水平和选择照明方式; 2 应避免溢散光对行人、周围环境及园林生态的影响; 3公共活动区域的照度标准值应符合表5.5.1的规定。 表5.5.1 公园公共活动区域的照度标准值 注:半柱面照度的计算与测量可按本规范附录B进行。 * 三、规范的主要内容(五) 5、照明设计 5.5 公园 5.5.2 公园树木照明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树木的照明应选择适宜的照射方式和灯具安装位置;应避免长时间的光照和灯具的安装对动、植物生长产生影响;不应对古树等珍稀名木进行近距离照明; 2 应考虑常绿树木和落叶树木的叶状及特征、颜色及季节变化因素的影响,确定照度水平和选择光源的色表; 3 应避免在人的观赏角度上产生眩光和对环境产生光污染。 5.5.3 公园绿地、花坛照明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草坪的照明应考虑对公园内人员活动的影响,光线宜自上向下照射,应避免溢散光对环境和人造成的光污染; 2 灯具应作为景观元素考虑,并应避免由于灯具的设置影响景观; 3 花坛宜采用自上向下的照明方式,以表现花卉本身; 4 应避免溢散光对观赏及周围环境的影响; 5 公园内观赏性绿地照明的最低照度不宜低于2 lx。 * 三、规范的主要内容(五) 5、照明设计 5.5 公园 5.5.4 公园水景照明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根据水景的形态及水面的反射作用,选择合适的照明方式; 2 喷泉照明的照度应考虑环境亮度与喷水的形状和高度; 3 水景照明灯具应结合景观要求隐蔽,应兼顾无水时和冬季结冰时采取防护措施的外观效果; 4 光源、灯具及其电器附件必须符合本规范附录C规定的水中使用的防护与安全要求,并应便于维护管理; 5 水景周边应设置功能照明,防止观景人意外落水。 5.5.5 公园步道的坡道、台阶、高差处应设置照明设施。 5.5.6 公园的入口、公共设施、指示标牌应设置功能照明和标识照明。 * 三、规范的主要内容(五) 5、照明设计 5.6 广告与标识 5.6.1 广告与标识照明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符合城市夜景照明专项规划中对广告与标识照明的要求; 2 应根据广告与标识的种类、结构、形式、表面材质、色彩、安装位置以及周边环境特点选择相应的照明方式; 3 光色运用应与广告与标识的文化内涵及周围环境相吻合,应注重昼夜景观的协调性,并达到白天和夜间和谐统一; 4 除指示性、功能性标识外,行政办公楼(区)、居民楼(区)、医院病房楼(区)不宜设置广告照明;  5 宜采用一般显色指数大于80的高显色性光源; 6 广告与标识照明不应产生光污染及影响机动车的正常行驶,不得干扰通信、交通等公共设施的正常使用。 * 三、规范的主要内容(五) 5、照明设计 5.6 广告与标识 5.6.2 广告与标识面照明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不同环境区域、不同面积的广告与标识照明的平均亮度最大允许值应符合表5.6.2的规定; 表5.6.2 不同环境区域不同面积的广告标识照明平均亮度最大允许值(cd/㎡) 注:环境区域(E1~E4区)的划分可按本规范附录A进行。 2 外投光广告与标识照明的照度均匀度U1(Lmin/Lmax)宜为0.6~0.8; 3 广告与标识采用外投光照明时,应控制投射范围,散射到广告与标识外的溢散光不应超过20%; 4 应限制广告与标识照明对周边环境的光污染,并应符合本规范第7.0.2条的规定。 * 三、规范的主要内容(六) 6、照明节能 6.1 照明节能措施? 6.1.1 应根据照明场所的功能、性质、环境区域亮度、表面装饰材料及所在城市的规模等,确定照度或亮度标准值。 6.1.2 应合理选择夜景照明的照明方式。 6.1.3 选用光源应符合相应光源能效标准,并应达到节能评价值的要求。 6.1.4 应采用功率损耗低、性能稳定的灯用附件。镇流器按光源要求配置,并应符合相应能效标准的节能评价值。 6.1.5 应采用效率高的灯具。 6.1.6 气体放电灯灯具的线路功率因数不应低于0.9。 6.1.7 应合理选用节能技术和设备。 6.1.8 有条件的场所,宜采用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 6.1.9 应建立切实有效的节能管理机制。 * 三、规范的主要内容(六) 6、照明节能 6.2.1 建筑物立面夜景照明采用功率密度值应作为照明节能的评价指标。 6.2.2 建筑物立面夜景照明的照明功率密度值不宜大于表6.2.2的规定。 表6.2.2 建筑物夜景照明的照明功率密度值(LP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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