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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电力大学选修课电力法考试内容
1电力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 电力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是,为在发电环节引入竞争机制,首先要实现“厂网分开”,将国家电力公司管理的电力资产按照发电和电网两类业务进行划分。发电环节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将国家电力公司管理的发电资产直接改组或重组为规模大致相当的5个全国性的独立发电公司,逐步实行“竞价上网”,开展公平竞争。电网环节分别设立国家电网公司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国家电网公司下设华北、东北、华东、华中和西北5个区域电网公司。国家电网公司主要负责各区域电网之间的电力交易、调度,参与跨区域电网的投资与建设;区域电网公司负责经营管理电网,保证供电安全,规划区域电网发展,培育区域电力市场,管理电力调度交易中心,按市场规则进行电力调度。区域内的省级电力公司可改组为区域电网公司的分公司或子公司。 为了对电力企业进行有效的监管,国务院决定成立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按照垂直管理体系,向区域电网公司电力交易调度中心派驻代表机构。监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制订市场运营规则,监管市场运行,维护公平竞争;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提出调整电价建议;监督电力企业生产标准,颁发和管理电力业务许可证;处理电力纠纷;负责监督社会普遍服务政策的实施。2我国电力法规体制的构成电力法体系是以宪法为统领的电力法律法规的构成体系 一、宪法 二、部门法,含电力法、刑法、民法等有关电力等方面法律构成的部门法 三、行政法规,国务院关于电力保护和布置的行政法规 四、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中关于电力保护等规定构成 以上四个部分构成了完整的电力法体系3供用电合同中供电人和用电人的权利和义务供电人义务:一.安全供电的义务。供电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供电质量标准和约定,向用电人安全供电。如果供电人违反此项义务,并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二.断电通知的义务。供电人因供电设施检修、依法限电或者用电人违法用电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电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事先通知用电人。三.维护和抢修的义务。供电人有义务维护供电设施的完好,如因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断电的,供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抢修。 用点人义务:一.交付电费的义务。用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及时向供电人交付电费,不得拖延支付,否则就要承担违约责任。二.安全用电的义务。用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安全用电,不得擅自改动供电设施或者超负荷用电4对欠费用户采取停电措施的条件及程序要求条件:逾期未交付 电费的,供电企业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电费总额的千分之一至千分之三加收违约金, 具体比例由供用电双方在合同中约定;自逾期之日起计算超过 30 日,经催交仍未交付电费 的,供电企业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停止供电。 依据条例规定,当用电方逾期未交付电费,即欠费时,供电企业不能立即停止供电,而要等 到用电方拖欠电费 30 日以后,才可按国家规定的程序停电。 程序:《供电营业规则》 第六十七条有明确具体的要求和程序。 第六十七条规定:除因故中止供电外,供电企业需对用户停止供电时,应按下列程序办理停 电手续:1、应将停电的用户、原因、时间报本单位负责人批准。批准权限和程序由省电网 经营企业制定;2、在停电前三至七天内,将停电通知书送达用户,对重要用户的停电,应 将停电通知书报送同级电力管理部门;3、在停电前 30 分钟,将停电时间再通知用户一次, 方可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实施停电。而结合第六十六条规定可知拖欠电费经通知催交仍不交 者,须经批准方可中止供电。5什么事格式条款?格式条款提供方的法定义务有哪些?供电人应如何应对?格式条款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如:保险合同、拍卖成交确认书等,都是格式合同。《合同法》从维护公平、保护弱者出发,对格式条款从三个方面予以限制:第一,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有提示、说明的义务,应当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按照对方的要求予以说明;第二,免除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当事人主要义务、排除对方当事人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第三,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制作人义务 公平拟约义务:指格式条款制作人在拟定格式条款的内容时,应当根据公平的原则和意欲订立的格式合同类型,合理地确定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以使格式条款预先确定的利益关系均衡、风险分担合理。格式条款具有单方性。即格式条款的内容由一方当事人预先拟定,并且在订立合同过程中,不与对方当事人协商,而将格式条款直接定入合同,确定合同条款内容的一方当事人,多为提供商品或服务的生产经营者。而在我国,一些国家垄断的行业如邮政、运输等行业,往往采取格式条款,有时不公平的履约义务给当事人造成的损失不在少数。如在邮寄包裹时,如使用的是邮局提供的包裹箱,客户不仅要预先支付包裹箱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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