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地下金融转化的焦点与关键.doc

  1. 1、本文档共7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农村地下金融转化的焦点与关键

农村地下金融转化的焦点与关键:夯实政府管制* 张 萍 内容提要 农村金融组织建设和缓解农村市场的融资问题已成为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关键所在。在市场不完美、信息不对称条件下,政府干预无疑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但是从当前农村金融市场发展中所面临的借贷难、地下金融泛滥的现实看,提高政府干预或管制的水平至关重要。因此,发展农村金融市场必须加强政府管制水平和力度,充分发挥政府在不完全竞争市场中的力量,促进“地下金融”转化成“地上金融”,实现农村金融市场又好又快地发展。 关键词 农村金融 地下金融 政府管制 一、引言 2009年2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这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第11个、也是连续6年发布的关于“三农”工作的一号文件。值得注意的是,今年的一号文件明确指出,“在加强监管、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加快发展多种形式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和以服务农村为主的地区性中小银行”, 并在明确产权的条件下,“依法开展权属清晰、风险可控的大型农用生产设备、林权、四荒地使用权等抵押贷款和应收账款、仓单、可转让股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等权利质押贷款”。这些都表明农村金融市场建设,特别是促进农村金融组织建设和缓解农村市场的融资问题已成为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关键所在,也为农村“地下金融”向“非地下金融”转化等问题的解决指出了一个明确的发展方向。 长期以来,“借款难”是一个痼瘤,严重地困扰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原因一方面是农村资金需求额较低,突发性强,难以找到合适的出借机构;另一方面是由于农民可以用于抵押的物品欠缺,银行很难向农民提供所需贷款。针对这一问题,一大批学者纷纷另辟途径,提出组建类似小额贷款公司之类的融资机构,以缓解农民“借款难”问题。但到目前为止,这些措施在我国收效甚微,根本原因在于一方面类似小额贷款公司之类的组织没有获得法律的认可;另一方面金融抑制使得农村金融呈现二元金融的局面,政府干预的后果是农村金融服务日益匮乏。市场经济规律使资金从农村流向城市,获取较高利润,在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的同时也导致农村缺乏必要的资金。面对农村金融市场需求远远大于供给的状况,农户不得不转而求助非正规金融解一时之需,“地下金融”应运而生。 亚洲发展银行(ADB) (1990)认为非正规金融(含民间金融、“地下金融”)是不受政府对于资本金、储蓄和流动性、存贷利率限制、强制性信贷目标以及审计报告等要求约束的金融部门。在农村金融市场中正规金融与非正规金融的“分割”与“共存”是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的经济现象(Hoffand Stiglitz,1993; Mohieldin and Wright,2000)。即使是在完成了农村工业化与城市化进程的发达国家,农村金融市场中的正规与非正规金融也在一定特定范围内长期共存。像英美等国,非正规金融仍然相当活跃,不同的是这些国家很少区分“地下金融”和正规金融,只区分合法和非合法。 根据斯蒂格利茨(1981)不完全竞争理论,农村金融市场是一个不完全竞争的市场,为补救失效部分,有必要采用诸如政府适当介入金融市场以及借款人的组织化等非市场要素,即市场上的不完全信息问题作为“市场缺陷”需要利用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的运作来弥补市场失效部分。因此,培育与发展不完全竞争市场机制下的中国农村金融市场,促进农村地下金融组织的有序转化,采取适度的政府管制必不可少。关键是在经济发展规律的指导下,政府进行恰当的管制才是最佳的选择,这实质上就涉及到政府管制水平的问题。较高的政府管制水平能够促进经济的发展,反之亦反。 因此,政府应充分利用规制上的便利,通过提高政府管制水平,在较短时间内协调金融、司法、行政管制等方面的力量为农村融资提供各种非经济便利,引导市场逐步解决农村“地下金融”向正规金融的转化,逐步培育完善的农村金融市场,促进三农持续较快发展。 二、农村“地下金融”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农村“地下金融”自产生之日起就是政府管制与农村金融需求相冲突的产物,它本身包含着合法与不合法、政府监管与规避管制、金融抑制与金融自由化之间的冲突。具体说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缺乏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 农村“地下金融”组织最大的一个特点就是快速、便捷,效率远远高于正规金融。通常,每笔借款的发放往往只通过人为简单评估,即只需要贷款发放人通过了解借款人的个人背景、借款用途等情况后,就发放款项。缺乏对每笔贷款贷前、贷中、贷后严格的调查审核制度。在整个贷款的发放过程中,既没有规范的内部控制制度,也没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及程序稽核制度。如果贷款发放者对借款者的信誉估计有误或贷款用途控制不力时,则导致风险加剧。此外,借款发放人基于对利润最大化的追求,双方约定的利率往往是官方公布利率的几倍甚至几十倍,

文档评论(0)

sunshaoying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