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庆瑞泰化工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合成树脂及1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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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庆瑞泰化工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合成树脂及1万

环建函〔2017〕44号 关于安庆飞凯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50t/a高性能光电 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 安庆飞凯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50t/a高性能光电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研究,现将审查意见函告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书》所述内容及评价结论。该项目位于安庆市大观经济开发区安庆飞凯新建厂区(C厂区)北面中间地块,占地面积约8776平方米,该地块原计划用于建设“3500t/a电子级酚醛树脂产品项目”(以下简称酚醛树脂项目),酚醛树脂项目已于2016年取得我局环评批复(环建函〔2016〕112号),现企业根据业务调整,承诺该地块不再用于酚醛树脂项目建设,改为建设高性能光电新材料项目。项目主要建设1栋生产车间,布置通用合成车间、低温合成车间和加氢车间3部分区域,并配套溶剂回收区和罐区,年产50吨高性能光电材料。项目总投资约6000万元,已取得大观区发改委备案文件(观发改〔2017〕8号),项目建设符合园区规划和产业导向要求,在落实《报告书》和本批复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书》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原材料、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设该项目。 二、你公司须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一)水污染物防治措施 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水处理措施。强化“雨污分流、污污分流”。设置初级雨水收集系统及雨水切换装置。项目水洗和萃取工段产生的高浓度废水中含四氢呋喃废水送至溶剂回收单元处理回收,尾水和其它经蒸馏预处理后的高浓度废水汇同其它污水一并排入厂区自建的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站在现有基础上新增一套“微电解+气浮+芬顿氧化”工艺,建成后厂区污水处理工艺为“调节+微电解+气浮+芬顿氧化+水解酸化+A/O生化+沉淀”,总处理规模为240 t/d。 项目废水中二氯甲烷排放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3限值要求,其它污染因子排放执行城西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规范设置污水排放口,安装废水排放在线监测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内采取分区防渗措施,特殊区域参照《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要求,其它区域防渗措施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要求落实。 (二)大气污染物防治措施 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类废气治理措施。项目工艺废气收集后接入总管经“碱液吸收+乙二醇吸收+活性炭吸附-氮气脱附冷凝回收”工艺处理后由30米高排气筒排放。罐区采取相应的氮封等密闭措施,大小呼吸气接入厂区工艺废气处理单元。污水处理站产臭单元密闭后,臭气导入“洗涤-生物滤池除臭设施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通过加强管理、规范投放料操作等措施减少厂区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项目工艺废气排放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相应限值要求,VOC参照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执行,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排放《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应限值要求。后期如有“特别限值”等相关要求时,应执行最新要求。 本项目的环境防护距离为200米,园区管委会应做好规划和管理工作,环境防护距离内不得新建住宅、学校等敏感点。 (三)噪声防治措施 厂区合理布局,高噪设备采取必要的减震、密闭措施,加强厂区绿化,规划操作,强化设备检修、维护。确保厂界噪声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排放排限值要求。 (四)固废防治措施 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措施。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釜残或杂志、废催化剂、废干燥剂、废硅胶、溶剂回收产生的精馏残渣、废水蒸馏废液均属于危险废物,须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厂区暂存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做好防风、防雨、防晒、防流失、防渗漏等工作。危险废物转运应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办理转移报批手续。其他废物依托原有项目处理方式处理。 (五)环境风险应急及防范措施 落实《报告书》中提到的环境风险应急及防范措施。加强日常管理和设备检修维护工作;按《报告书》计算,本项目应急事故池依托现有1107立方米,并确保切断设施运转正常、事故废水能自流进入,事故废水不外排;根据项目内容及时修订完善全厂环境应急预案并报备,配备相应应急设施和物资,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环境风险防控工作纳入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 (六)施工过程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按照《安庆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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