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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工商行政管理局业务信息综合应用系统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业务信息综合应用系统
名称登记应用
用户手册
(V 1.0)
编号:WD_FJGS-NAME_CUM_130731_JZG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7月31日目录
第一章 系统概要 1
1.1 系统功能 1
1.2 业务流程 2
第二章 操作说明 3
2.1 登录 3
2.2 首页 5
2.3 名称预先核准 6
2.4 已核名称调整 14
声明:本手册举例中所用的单位(部门)、人名和数据若非特别申明,均属虚构,未得到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和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的书面认可,不得为任何目的、以任何形式或手段(电子的或机械的)复制或传播本手册中任何内容。
版本记录
版本号 发布日期 撰稿/修改人 审核人 简要说明 1.0 2013-7-31 贾志广 初稿。
系统概要
名称登记业务的主要目标是保证每户企业名称具有唯一性和合法性。合法性指名称要符合法定规范要求,不侵害他人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企业名称实行分级登记管理,名称登记机关是:国家工商总局、省工商局、市工商局、区县工商分局四级机关。各级登记机关按照管辖权划分履行名称登记管理职能。同时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六条规定,企业只准使用一个名称,在登记主管机关辖区内不得与已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或近似,有投资关系的除外。
根据上述规定并结合实务操作,如果企业名称为国家局核准而欲在福建注册的,适用核准后备案制;如果企业名称为同级或下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而欲在福建注册的,名称不能单独迁入,应在福建省工商局重新进行名称预先核准。
名称登记业务可以提供申请人网上申请、工商人员审批并网上答复结果的业务办理方式,逐步推行网上名称登记办理业务,方便申请人,提高业务办理的时效性,更好地为申请人提供服务。
系统功能
名称登记系统分外网部分(企业办理大厅—客户端)和名称登记内网部分(内网—工商端)。企业用户在外网办理申请的业务,工商人员需登录内网名称登记应用平台进行预审及后续操作。
本模块实现的功能有:
1、名称预先核准
按照有关规定,凡是要进行设立登记的市场主体,必须提供名称信息。在市场主体注册登记前可先进行名称预先核准,核准后的企业名称在保留期限内受保护。名称预先核准登记目的是保证每户企业、个体户、集团的名称具有唯一性和合法性。申请人获得《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后,凭核准的名称办理登记的前期手续,如各类前置许可、办理场所证明等。省局、市局、县局注册登记机关在各自的名称核准权限范围内办理名称申请。
名称预先核准设立登记的业务量较大,其办事时限为5个工作日。新名称申请可以通过网上注册方式申请。网上新名称申请与传统的新名称申请无本质区别,仅为申请方式不同。网上新名称申请以后,其预核名称调整与传统方式一致。
当名称核准通过后,按核准名称的日期开始计算该企业名称的保留期(一般6个月),在保留期内保护企业对该名称的所有权。
当企业设立登记核准通过以后,企业的名称将自动成为永久保护名称;当企业超过保留期还未依法进行注册登记也未对名称保留期限提出延期申请,该名称将自动被放弃。
2、已核名称调整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有效期为6个月。设立登记前,《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记载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金)、投资人等信息发生变动的,申请人可在原通知书有效期届满前,向企业名称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经企业名称登记机关核准后重新核发《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名称预先核准延期是指因原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有效期临近而对原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延长期限而进行的登记,通过延长保留期调整,可以将企业的保留期延长一次(半年)。投资人全部变化的,应当重新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业务流程
名称登记流程图
操作说明
登录
进入企业办事大厅:
图2.1.1
登录:
名称登记系统需要已注册网站个人用户的身份证件号码和密码才能登录系统,以进行名称登记操作,点击名称登记图片在弹出的“身份证登录”录入框中输入正确的身份证件号码和密码来完成登录。
图2.1.2
针对首次办理业务的个人用户,首先在外网进行用户注册,并录入身份证号码、电子信箱,系统将随机密码发送至用户指定邮箱中。
登陆成功后,进入名称登记的业务处理首页。
首页
图2.2.1
根据用户操作权限登录本系统,展开主页面(如图2.2.1);
页面左边区域为系统主菜单,点击后系统显示相关链接的业务处理页面。
名称预先核准
点击页面左边区域“新建申请”菜单下的“名称预先核准”菜单,打开名称预先核准登记页面,如图2.3.1所示,红色*表示为必输项(以下同)。
图2.3.1
首先需要进行名称的字号查重,选择并录入企业类别、是否分支机构、登记机关、冠名类型、字号信息,点击“字号查重”按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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