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1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教育部普通高级中学课程美术学科中心
教育部普通高級中學課程美術學科中心
10年度實施計畫
一、教育部104年2月25日台教授國部字第1040014268A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高中學科中心。
貳、目的
一、藉由教案徵選競賽之實施,蒐集有效教學、差異化教學、多元評量之美術教學之教案,以提供全國各公、私立高中、職美術教師參考使用,促進各校教師強化美術科教學之能力。
二、藉由教案競賽,尋找優秀美術教師,激勵第一線美術教師參與課程改革,並促進學科中心種子教師人數擴充策略,提昇高中美術教育品質。
三、落實學科中心及師資培用單位合作機制,鼓勵師資生培養教學現場知能及參與課綱議題。
參、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二、承辦單位:教育部高中美術學科中心-臺北市立大同高級中學
肆、辦理內容
以核心
二、本次有效教學、差異化教學及多元評量美術教案競賽,教案競賽得獎作品除將編印成冊,並刊登於美術學科中心網站,並酌選優良作品辦理推廣研習活動。
伍、報名資格
一、全國公、私立高中之美術或視覺藝術領域教師,包含現職合格教師、代理代課教師、兼課教師及實習教師等。
二、全國公私立大專院校師資培育單位之美術或視覺藝術領域師資培育學生。
三、參賽作品可以個人製作或集體製作(至多4人)。
四、個人或集體製作參賽作品總數以二件為限。
陸、報名方式
一、格式請依據附件「稿件格式」及「注意事項」撰寫,完成作品與下列資料(請依序裝訂)一式四份,一併寄回:
(一)封面(附件一)
(二)參賽作品:自指定範圍內選擇主題撰寫,印成書面資料(附件二)。
(三)有效教學、差異化教學、多元評量教案檢核表(附件三)
(四)報名表(附件四)
(五)作品電子檔:將作品以word檔(內容格式請參閱附則)及教學媒體製成光碟。
(六)授權同意書:每份作品一份,集體製作者須由每位參賽者署名 (附件五)。
二、 上述資料不完整或逾期報名者,恕不受理且不另行通知,所有參賽作品恕不辦理退件。
三、請將上述資料於104年6月30日(星期二)前寄回「104-85臺北市中山區長春路167號 臺北市立大同高級中學美術學科中心收」。
*報名方式及相關附件電子檔可由本中心網站之「最新消息」下載。
.tw/html/index.php
柒、收件日期:
即日至104年6月30日(星期二)止,以掛號郵戳為憑。
*收件日期如有異動,將另行通知,並於本學科中心網站「最新消息」公佈。如有任何疑問請洽美術學科中心,聯絡電話:(02(02機422。
捌、評審方式:
一、由主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針對所送教案及教材(含教學媒體)進行初、複審;審查結果公告於美術學科中心網站「最新消息」。
美術學科中心網站.tw/html/index.php
二、評審委員:由學科中心遴聘專家學者擔任評審工作。
三、評審項目:
(一)教材:1.教材之正確性與啟發性。2.教學媒體、輔助教材之適切性。
(二)課程設計:1.教案內容之合宜性。2.教學步驟、方法之具體性。
3.評量方法之適當性、多元性。4.學設計之創新性與啟發性。
(三)融入12年國教重要課程議題:有效教學、差異化教學及多元評量議題(需填寫附件三教案檢核表)。
相關議題可上線教育部數位學習服務平台.tw/index.php了解。
(四)研發教案若融入跨科以及跨領域之教師專業學習社群概念,並撰寫相關研發教案之背景與歷程者,評審得酌予加分。
玖、獎勵內容:
一、獎勵名額及稿酬
(一)個人創作與集體創作作品一起經初審通過後為入選作品,複審再從中評選特優1件、優選2件、佳作3件。獲獎作品依當年度中央政府有關稿酬計費標準(按字及按圖片)核發稿酬,單件稿酬最高可達新台幣3萬元整。
(二)參選作品未達水準時,獎勵名額得從缺。
二、行政獎勵:由美術學科中心頒發獎狀,並申請教育當局予以核獎,敘獎額度由教育主管機關另訂之。
三、經審查入選之作品,須建置於美術學科中心網站教學資源專區以供全國教師分享瀏覽。
四、經審查入選之作品,將編印成冊並酬贈入選者每人一本。
拾、附則:
一、主辦單位對於得獎作品及入選作品有無償著作使用權,可以公開展示、重製、編輯、公佈、發行和以其它合作方式利用作品內容。
二、作品以未曾公開發表者為限,不得為參加其它公開競賽之得獎作品,若作品經人檢舉或告發涉及著作權之侵害,將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原發獎品。
三、參賽作品請自留底稿,無論得獎與否,恕不退件。
四、參賽教師引用教材應注意智慧財產權相關規定,如有違反,相關法律責任由參賽教師自行負責(基本資料表中須簽名具結)。
<附件一>封面
教育部高中課程美術學科中心104年度
作品編號:
(由美術學科中心填列)
作品名稱:
關鍵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二>參賽作品
教育部高中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