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业务与经营 第2章 商业银行的资本管理.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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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业务与经营 第2章 商业银行的资本管理

第二章 商业银行的资本管理 银行资本是银行稳健经营的基础 银行资本的性质与作用 银行资本的构成 资本充足与银行稳健 资本的筹集与管理 第一节 银行资本的性质与作用 银行业面临的主要风险 (1)信用风险:违约的潜在可能性、信用下降 (2)利率风险:金融市场利率的波动 (3)汇率风险:汇率的波动 (4)经营风险: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突发性 (5)流动性风险:其他各类风险长期隐藏和积累的结果 保持一定规模的银行资本是规避风险的策略之一 银行资本的多种功能 关键:吸收意外损失,消除银行的不稳定因素 (1)缓冲器,吸收经营亏损,保证正常经营 (2)银行正常经营之前的启动资金 (3)显示银行实力,维持市场信心 (4)为银行扩张和业务拓展提供资金 (5)适应监管当局的需要,保证银行的持续增长 第二节 银行资本的构成 银行资本的一般来源: (1)商业银行创立时所筹措的资本 (2)商业银行的留存利润 具体形式: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重估储备、权益准备金、次级债务 对银行资产与银行资本关系的认识 (1)80年代中期以前,西方发达国家的银行监管当局基本上将银行的最低资本额与银行的总资产相联系,与各银行资产的质量及风险没有直接的联系 (2)1986年,美国金融当局首先提出了银行资本额应反映银行资产的风险程度 (3)1988年,BIS通过了《关于统一国际银行资本衡量和资本标准的协议》,规定12个参加国应以国际间可比性及一致性为基础制定各自的银行资本标准 《巴塞尔协议》的主要思想 商业银行的最低资本由银行资产结构形成的资产风险所决定,资产风险越大,最低资本额越高;银行的主要资本是银行持股人的股本,构成银行的核心资本;协议签署国银行的最低资本限额为银行风险资产的8%,核心资本不能低于风险资产的4%;国际间的银行业竞争应使银行资本金达到相似的水平 《巴塞尔协议》对商业银行资本的分类 核心资本: (1)股本:普通股、永久非累积优先股 (2)公开储备:股票发行溢价、未分配利润等 附属资本: (1)未公开储备:没有公开,但反映在损益账上并为银行的 监管机构所接受的储备 (2)重估储备:对记入资产负债表上的银行自身房产的正 式重估和来自有隐蔽价值的资本的名义增值 (3)普通准备金:防备未来可能出现的一切亏损而设立 (4)混合资本工具:带有一定股本性质又有一定债务性质的 一些资本工具 (5)长期附属债务:资本债券与信用债券的合称 永久非累积优先股 具有债券和普通股的双重特点 (1)只支付固定股息,且没有定期支付股息和到期偿还本金的义务 (2)银行没有法律义务支付累积未分配的股息 (3)优先股股息不能从税前盈余中扣除 (4)优先股股息支付义务先于普通股 《巴塞尔协议》对资本扣除的规定: (1)商誉是一种无形资产,它通常能增加银行的价值,但它又是一种虚拟资本,价值大小比较模糊 (2)从总资本中扣除对从事银行业务和金融活动的附属机构的投资。其目的是:避免银行体系相互交叉控股,导致同一资本来源在一个集团中重复计算的“双重杠杆效应” ;避免跨国银行利用自己的全球网络巧妙调拨资金,规避管制或进行投机活动 银行规模与资本构成 规模较大的银行其资本构成中股票溢价和未分配利润占有较大比重,其次是银行发行的长期债务和普通股的股票 对于小银行而言,其资本的组成更主要地是依赖于自身的未分配利润 原因:大银行和小银行通过金融市场筹资的难易程度不同 从某种程度上讲,小银行更注重自有资本的充足程度的提高,因而资本充足性更高 我国商业银行的资本构成分析 《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2004)对我国商业银行资本的规定: (一)核心资本: 实收资本或普通股;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少数股权 (二)附属资本: 重估储备; 一般准备; 优先股; 可转换债券; 长期次级债务 (三)资本的扣除项:商誉; 商业银行对未并表银行机构的资本投资; 商业银行对非自用不动产、对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的资本投资 《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2004)对我国商业银行资本的规定较1997年中国人民银行对我国商业银行资本规定的改进: (1)核心资本中增加了少数股权项目。少数股权是指子公司净经营成果和净资产中不以任何直接或间接方式归属于母银行的部分 (2)对附属资本进行了重新分类和定义 (3)资本的扣除项进行了合并与调整,并增加了商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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