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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遗产管理体制改革的经验和方法
第十章 文化遗产管理体制改革的经验和方法 第一节 国际借鉴经验 一、垂直管理模式——美国 美国黄石国家公园(Yellowstone National Park) (一)美国国家公园模式 美国国家公园模式主要体现为垂直管理的特征,即以中央集权为主,自上而下实行垂直领导并辅以其他部门合作和民间机构协助的管理模式。 从资金机制上看,目前,美国国家公园的资金来源渠道有:基本资金(国家财政经常性支出)、特殊项目酬金、项目拨款、展示项目酬金、建设项目和私人捐赠等。在经营机制上,则是首先明确了遗产资源经营权的界限,在此基础上做到了依法行事。 (二)美国国家公园垂直管理体系发展历程 1.先进公民觉醒阶段 2.政府简单作为阶段 3.政府全面作为、社会全面参与阶段 (三)美国国家公园体系管理经验 1.理念优先 2.财政有效支持 3.社会力量全面介入 (四)美国国家公园管理体系的利弊 从文化遗产功能的有效性来看,垂直管理模式存在着管理上的优势。这种管理体系通过统一的管理,规范的标准,可以有效地保护文化遗产资源的完整性。 国家公园的体制决定了遗产资源的国有属性,也就注定了国家公园的公益性的经营性质,很好地保护了当地居民和游客对于遗产资源的游览权,对于实现文化遗产的传播和教育功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五)适用条件 1.明确的使命、完备的法规和足够的财政资金保障 2.明确的土地权属 3.良好的公众参与和公众决策机制 二、综合管理模式——日本、法国 (一)综合管理模式 综合管理模式是兼具了中央集权和地方自治两种体制,同时私营和民间机构也参与其中的模式。 日本的国家公园由环境厅与都道府县政府、市政府以及国家公园内各类土地所有者密切合作进行管理。国家公园的管理就是与公园的其他用途使用者达成某种程度的合作,通过合作管理体系来对自然环境进行保护。 法国文化部下设文化遗产局,地方上也有相应机构,负责调查和监督文物古迹的现状和维护情况。 (二)综合管理模式发展历程 综合管理模式的发展历程根据各国情况各有不同,大体上可以分为两种模式:上统式和下放式。 日本——上统式:由于历史原因,文化遗产资源流落民间甚至是无人管理的现象普遍存在,在经济基础得到显著改善之后,随着全社会对文化资源的重视,政府才开始了文化遗产的重新整理工作,也就直接导致了目前的由各级政府甚至是私人共同参与的文化遗产综合管理模式。 法国——下放式:将文化遗产的经营权下放到下一级政府,甚至是私人手中,通过对这种“下放”模式的宏观控制,实现对文化遗产资源的间接管理。 (三)综合管理模式形成原因 1.财政支出的压力使政府控制力有限。 2.原有模式的影响——日本和法国的现有体制都有对过去体制的应用:日本的文化遗产私有化现象较为普遍,法国的文化遗产管理权曾被普遍下放。 (四)综合管理模式的利弊 利: 1.在这种模式的管理中,遗产单位的保护资金既包括来自财政的资金,也包括营利和非营利社会力量的资金。 2.对文化遗产管理适度放权,把一些低级别遗产,通过售让、契约租让等方式,将所有权或经营权转移到非政府组织手中,使有限的公共资金集中于更重要的遗产事务中。 3.可以调动民间的和私人的积极性参与管理,将公众利益、公众服务置于遗产管理工作的关键地位,使得自下而上的保护要求和自上而下的保护约束能在一个较为开放的空间中相互接触和交流,使民间自发的保护意识能够通过一定的途径转化为具体的保护行动。 弊: 一方面,由于遗产具有独特性和唯一性,当它由私人部门经营时,垄断性可能会使公众的消费成本上升,产生公益性和公平性受损问题。而且人们还担心,私营化可能会改变文化遗产管理机构的非营利性质,从而出现贿赂等腐败问题。 另一方面,缺少较细的专业分工,管理者负担较重,且一旦决策失误就会造成较大损失。 (五)适用条件 客观地讲,综合管理体制实行起来难度较大。 首先,综合管理体制对国家政策和立法有严格的要求。 其次,综合管理体制的采用对取得“经营权”的个人或团体具有较高要求。 三、属地化管理模式——瑞士 瑞士伯尔尼老城的街头喷泉 (一)属地化管理模式 属地化管理模式就是指管理权主要集中于地方政府,中央政府只行使立法权和出台相关的政策。 属地化管理的主要特点是: 中央政府保留立法和监管的权力; 管理目标地域划分明显; 地方政府和社会力量是文化遗产管理资金的主要来源。 (二)瑞士文化遗产管理模式 瑞士的遗产管理采用的是属地化的管理模式。 在管理层级上,瑞士联邦政府没有全国统一的文化事业管理制度,各州在文化事业管理方面拥有完全自治权。 在资金机制上,筹资体系体现了“自下而上”的特点。 在机构设置上,各州设立文化事业部,负责管理本州内的文化事业。 从管理部门的不同分工来看,联邦环境署负责自然与风景保护,联邦文化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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