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管船站规范化建设参考文本.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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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管船站规范化建设参考文本

广元市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制度(试行) ? ???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规范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根据《四川省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制度》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 一、水上交通安全隐患分类 ??? 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是指在水上运输生产和管理过程中船舶、人员、通航环境、通航秩序等方面存在的直接可导致水上交通事故发生或扩大事故危害后果及管理上的缺陷的不安全因素,但不包括需要工程立项治理的航道整治。 ??? (一)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按危害程度和隐患性质分为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 ????下列安全隐患为一般安全隐患: ??? 1、能当场整治和纠正的; ??? 2、船舶无需停航并在短期内可整治的; ??? 3、其它能在短期内整治的; ???(三)下列安全隐患为重大安全隐患: ?? ?1、船舶强度、结构、稳性、吃水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 ??? 2、船舶需停航整改的; ??? 3、船员不适任,船舶配员不足的; ??? 4、航道不满足通航安全要求的; ?? ?5、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整治或相关部门共同整治的; ?? ?6、其它情形的重大安全隐患。 ?? ?二、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职责 ??? (一)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整治的责任单位是存在(造成)水上交通安全隐患的船舶(设施)的所有人或经营人; ??? (二)县区海事处职责: ??? 1、负责水上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登记工作; ??? 2、负责安全隐患的评估、筛选和对重大安全隐患的上报工作; ??? 3、负责制定水上交通安全隐患的整治措施和落实整治责任,向隐患整治责任人提出整治要求; ??? 4、向上级提出水上交通安全隐患的整治建议; ??? 5、负责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整治的跟踪、监督、验收工作; ??? (三)市海事局职责: ??? 1、负责对排查出的水上交通重大安全隐患及县区海事处上报的水上交通重大隐患的登记、评估、筛选及上报工作; ??? 2、跟踪、监督、检查水上交通重大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 3、向县区政府和上级部门提出水上交通重大安全隐患整治的建议; ??? 三、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排查与处置 ??? (一)县区海事处排查与处置: ??? 对辖区内海事机构登记的船舶、在册在岗船员、通航环境、通航秩序、渡口、码头以及与水上交通安全有关的活动进行安全检查、排查。 ??? 通过安全巡查、安全例检、船舶签证、船舶检验、举报查实等方式排查安全隐患。 ??? 对查出的安全隐患,按照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的分类原则进行评估分类,并列入《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台帐》。 ??? 对排查出的水上交通重大安全隐患提出危害程度评估意见和整治措施,重大安全隐患应在排查后7日内将隐患情况以正式文件上报县交通局、县安监局,填制《水上交通重大安全隐患报告》报市海事局。 ??? (二)市海事局排查与处置 ??? 市海事局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对县区的水上交通安全进行检查,对排查出的水上交通一般安全隐患进行登记(当场整治的除外),及时通知辖区海事处。 ??? 对排查出的和上级交办的水上交通重大安全隐患,应及时向县区海事处制发《水上交通安全隐患监督整治通知书》。 ??? 对县区海事处上报的水上交通重大安全隐患进行筛选、评估和登记。 ?重大安全隐患自排查出、上级交办和县区海事处报告之日起10日内报告市交通局、市安监局、省海事局。 ??? (三)下列重大安全隐患应上报和备案: ??? 1、需同级人民政府组织整治的; ??? 2、需同级两个以上部门进行联合整治的; ??? 3、交界水域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 ??? 4、通航环境破坏严重的; ??? 5、其他需上报的重大安全隐患。 ??? (四)重大安全隐患经筛选、评估,确需对外公告的,报请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 ??? 四、水上交通隐患整治与解除 ??? 县区海事处对排查出的和市海事局交办的水上交通一般安全隐患,能当场整治的,监督当场整治;不能当场整治的,向隐患责任人制发《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整治通知书》,监督责任人限期整治。 ??? 县区海事处对水上交通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治,要落实专人进行跟踪监督,对在整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纠正,并监督整治责任人按要求进行整治,并在《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整治跟踪表》填写相关记录。 ?? ?市海事局对排查出的和上级交办的水上交通重大安全隐患应及时通知县区海事处进行监督整治。根据实际情况,可将隐患情况通报给隐患责任人的主管单位,抄报市交通局、安监局。 ?隐患责任人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技术规范,按照整治要求,对隐患进行整治。隐患整治完毕后应将《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整治报告》报主管单位和辖区海事处。 ??? 县区海事处收到隐患整治责任人报送的《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整治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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