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员之星评选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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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房区城管监督指挥中心 监督员队伍“优秀监督员”评选办法 为加强我区城管监督员队伍管理,充分展示城管监督员服务于哈南“大城管”工作的新形象、新风采,根据管局党委对城管监督员队伍提出的更高要求,在鼓励和带动监督员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增强业务能力的同时,为激励广大监督员在平凡而光荣的岗位上,勇于争先、率先垂范,用辛勤工作践行哈南城管精神,监督指挥中心决定在城管监督员队伍中开展“优秀监督员”评选活动,对工作恪尽职守、成绩突出、服从组织领导、同志信任拥护的监督员予以表彰。为保证评选的公开、公平、公正,特制定本评选办法。 评选标准 道德品质高尚,政治思想过硬,积极要求进步,团结同志; 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出满勤,按时上岗,准时打卡退出,着装整齐,装备佩戴齐全; 积极参加中心组织的各项活动,在中心重大活动中有突出表现,没有损害中心形象的行为; 工作积极主动,上报问题质量高,对工作区域内情况熟悉,为街道社区、居民办实事、办好事,为市民切实解决了实际问题; 服从领导,听从指挥,有集体观念,并为中心增光添彩; 在某些方面表现突出,对突发事件上报及时,处理得当,为中心获得荣誉的。 评选方式 以全体监督员每月考核总成绩为基准,全体队员对总成绩排名前8位的监督员进行差额推荐,以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推荐出前五名监督员,作为本月“优秀监督员”,连续三个月被评选为“优秀监督员”的可推荐为“季度之星”,连续三次被评选为“季度之星”的优秀监督员可评选为“年度之星”,并事迹材料上报管局党委,同时中心予以奖励。 奖励标准及表彰办法 “季度之星”和“年度之星”按《监督员管理细则》给予奖励; 对监督员之星的表彰利用《城管专刊》报、通报、表彰大会等多种形式进行表彰。 城管监督员岗位职责 监督员主要工作任务是:对所管辖单元网格内的道路交通、公用设施、市容环境、园林绿化、建构筑物、其它类等六大类、98小类城市部件问题和街面秩序、户外广告、市容环境、施工管理、突发事件等五大类、77小类城市事件进行全面监督巡查,按照业务流程履行工作职责。 监督员根据市、区中心派发的指令,行使下列职责: (一)负责在划定的单元网格内进行巡查,对所辖区域内(不含封闭式小区)城市部(事)件问题和群众求助信息进行实时采集,上报; (二)按照市中心派发的案件核实指令,负责对案件处理情况进行现场核实。(三)负责对巡查中发现的城市管理突发事件和中心派遣的有关事宜进行先 期预警处置,跟踪处理; (四)负责对更新的城市部件信息进行现场调查、确认、采集及上报; (五)承办市、区中心交办的其它事宜。 城管监督员工作制度 监督员岗位规范: (一)监督员上岗期间必须佩带统一标志,骑专用自行车,带齐各类设备,执行任务时必须出示证件; (二)按时到达指定区域,每天巡查4次,每2小时巡查一次,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巡查区域; (三)巡查期间,如发现城市管理部(事)件等问题,应在第一时间上报市中心; (四)上岗期间不得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如遇特殊情况需经区大队批准方可离岗; (五)如证件遗失,监督员需及时向区大队提出申请,由市中心核实后补发证件。 城管监督员信息报送 (一)监督员信息报送必须准确、及时,报送信息须附有现场实景图片及必要的文字说明; (二)监督员使用的通讯设备出现技术故障,应通过电话、传真等手段及时报送市中心,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迟报送; (三)监督员巡查中所采集的部(事)件信息,不得擅自向外传播; (四)监督员报送信息后,及时填写工作日志,写明巡查时间、巡查路线及部(事)件发现的时间、地点、现场情况、处理过程、处理结果。 城管监督员病事假管理 (一)监督员因病、事不能正常上岗须以书面申请方式履行请假手续,明确提出请假事由及期限,病假须出示市级以上医院相关证明,由区大队视具体情况批准; (二)区大队需在每月20日前将本单位监督员请假统计表统一报市中心汇总; (三)监督员病、事假期间岗位补贴按双方签定的劳动合同执行。 城管监督员绩效考核 按照监督员管理责任分工,市支队负责组织指导绩效考核工作,区大队负责日常考核工作,定期将考核成绩报送市支队。 第二十条 考核内容: (一)业务工作。对监督员巡视检查、信息采集、先期处置、核实确认、结果反馈等五个工作环节实施考核; (二)考勤考纪。对监督员岗位纪律、行为规范、出勤情况实施考核; (三)岗位培训。对监督员参加培训的出勤、纪律以及课堂笔记和试卷成绩实施考核。 城管监督员考核方式 (一)内评价。按照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采集转办流程,结合协同办公系统、城市部件数据库,通过信息平台综合评价系统自动记录的有关数据资料生成的测评结果; (二)外评价。社会公众对监督员在巡查中关于城市部(事)件信息采集、先期处置的工作动态、效率和质量进行的评价; (三)日常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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