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基本原则新论1论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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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基本原则新论(1)?论文 ?内容简介: ? 内容论文摘要: ? ?我国劳动法典对劳动法基本原则并未加以规定,实为缺憾。我国法学界对这一问题一直存有较大争议。对劳动法基本原则的考察,不能以孤立的眼光,应该从基本原则的概念下手,进而讨论其功能和特征,以作为确立基本原则的标准, 论文格式论文范文毕业论文 内容论文摘要: ? 我国劳动法典对劳动法基本原则并未加以规定,实为缺憾。我国法学界对这一问题一直存有较大争议。对劳动法基本原则的考察,不能以孤立的眼光,应该从基本原则的概念下手,进而讨论其功能和特征,以作为确立基本原则的标准,并在对国内外诸说批判继承的基础上做出归纳和总结,并提出自己的观点。笔者以为,劳动法基本原则应以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龙头,辅之以三方性原则和社会化原则。 论文 ?关键词: ? ? ? ? ? 劳动法、基本原则、劳动权 引论 法律原则可分为一般原则和特有原则。特有原则是某一法律部门所仅有并以之区别于其他法律部门的原则.每个法律部门的特有法律原则又可分为基本原则和具体原则。基本原则是某一法律部门的框架和主题,是制定,解释,执行和研究该法律部门的准则和指导思想,是贯穿其始终的基础性原则。我国于199?4年7月4日在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并于次年1月1日正式实施。这部里程碑似的的法律对于劳动法制建设具有历史性意义.但令人感到意外的是,这部法律竟然没有明文规定劳动法的基本原则,这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虽然近年来劳动法学界对于劳动法基本原则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和探讨,但并未形成统一的意见,众说纷纭,缺乏权威。且我国中央和各级地方的劳动立法过于繁琐,复杂,冲突摩擦不可避免,甚至层出不穷,为劳动守法,执法,司法带来不少困难。因此,确立统一,明确的劳动法基本原则已成为当务之急。 ? ? ?一、劳动法基本原则的概念 关怀老师的统编教材将劳动法法基本原则定义为“各国在劳动法中所体现的指导思想,在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一些关系时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其后的教材大致与此类似,一般无较大争议。笔者认为此定义有一点值得讨论,其将劳动立法指导思想纳入基本原则的概念中,实是混淆了二者的区别。立法指导思想是立法的主体据以进行立法活动的重要的理论根据,是为立法活动指明方向的理性认识。立法基本原则则是立方指导思想在立法实践中的重要体现。二者存在明显区别: ? 立法指导思想是观念化,抽象化的立法基本原则,而立法基本原则是规范化,具体化的主要的立法指导思想;立法基本原则是基本原则在立法领域中的一部分。基本原则还贯穿于守法,执法,司法等各个领域。因此,部分学者将劳动法立法指导思想作为劳动法基本原则的一部分的做法是有待商榷的。我国的劳动立法指导思想应当是与我国一般法律的立法指导思想是一致的,即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笔者认为,劳动法基本原则应当是指贯穿劳动规范,集中体现劳动法的立法指导思想的,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一些关系时所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它是劳动立法,守法,执法,司法及其相关学术研究的根基和出发点,是处理劳动问题的依据,反映劳动关系的最一般特征。 ? ? ?二、劳动法基本原则的特点(确立劳动法基本原则的几个标准)及其确立依据 要想确立劳动法基本原则,必须先找到确立劳动法基本原则的标准,也就是必须明确要成为劳动法基本原则所应具备的条件。如果没有这些条件和标准,劳动法基本原则就无法确立起来,至少无法得到清晰统一的结论,从而也就失去了指导力和准据力,缺乏权威性。 ? ? 1?.普遍性。也称为全面涵盖性。劳动法基本原则既然是“基本原则”,就应该具有基础性地位,应该贯穿于劳动立法,守法,执法,司法等全部环节,得到普遍遵循。既能够指导立法,贯穿于各个劳动法律条文,体现劳动法的核心和本质,又能够规制劳动执法和司法,保障和促进劳动守法;既要涵盖劳动法所调整的各种劳动关系及相密切联系的其他关系,又 要涵盖各种劳动法律制度,两方面缺一不可. ? ? ?高度权威性。劳动法基本原则既然是“法律原则”,就要有一定的“高度和地位”。麦考密克认为,“法律原则即是规范和价值观念的汇合点”.?这说明了法律原则的定位,既反映和体现法律价值和宗旨,并以之为依据,同时又作为法律规范的规则和基础,统领法律规范。由此,劳动法基本原则是高于劳动法律规范的,具有高度的权威性。各项劳动法律规范都不得和劳动法基本原则相抵触。 ? ?3.?相对稳定性。随着劳动关系的变化,具体的劳动法律规范是经常发生变化的,劳动法律条文也是也是可以进行修改的。但只要国家的政治经济制度以及劳动关系未发生根本性变化,劳动法基本原则一经确定便不再发生变化,即使是社会经济体制改革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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