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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区防汛工作预案
三明市位于我省中部,具有海洋性季风气候的特点。是洪涝灾害多发的区域,建国以来,三明市区几乎每年都会发生不同程度的暴雨、洪水、山体滑坡等洪涝和地质灾害,特别是1994年沙溪发生了特大洪水,给市区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福建省防洪条例》以及市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工作职责,为了更好贯彻执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工作方针,共同做好市区防洪减灾工作,特编制本预案。同时要求各部门、各单位根据本预案结合各自的工作特点制定相应的防汛工作预案,并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一、暴雨洪水预报警报发布
汛期,直接提供和发布防汛信息的单位坚持24小时值班,重点是密切监视天气和溪河、水库水位变化情况,在暴雨洪水发生之前向有关部门发出预报。按我省有关法规,气象部门负责发布气象信息、天气预报和暴雨警报,水文部门负责发布洪水信息和洪水警报预报。向公众发布上述警报预报等信息时,由新闻媒体负责。
(一)市防汛办
1.密切监视全市云、雨、水情,加强与气象、水文部门的联系沟通。
2.必要时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防御暴雨、洪水通知或命令。
3.必要时向上级有关单位和领导报告。
4.认真做好汛信的上传下达工作。
5.必要时实行加强班制度(特别是当安砂水库库水位离汛限水位不足0.5m,入库出库流量均超过1500m3/s且还在继续加大时)。
(二)市气象局
1.密切监视天气变化,分析发展趋势。
2.发布天气预报和市区暴雨预警信息。
3.及时向市防汛办报告天气变化情况。
(三)市水文局
1.注视天气变化,密切监视全市雨情与水情,分析溪河水情发展趋势。
2.发布洪水信息或洪水警报预报。
3.按量级向市防汛办报告梅列水位站实时洪水水位及预报情况。
(四)人防办
当预报市区发生20年一遇洪水,梅列水位站最高水位131.8m,相应流量6870m3/s,根据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命令,按规定提前拉响防洪警报(警报管理使用办法见附件)。
二、当发生下列情况(10年一遇以下洪水)
(1)沙溪河梅列水位站发生10年一遇以下(含10一遇,下同)的一般洪水。
(2)预报市区内12小时降雨量超过80毫米或24小时降雨量超过100毫米。
出现以上其中一种情况,市区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可能威胁人口0.05万人,受影响财物200万元。主要地质灾害危险点为:三元工商所后山、皮鞋厂5~7号宿舍楼后山、芙蓉新村等。
市区发生10年一遇洪水,梅列水位站最高水位为130.6m,相应流量5940?m3/s左右,主要淹没河边滩地、园林设施及河边建筑物等。主要影响范围涉及的地点部门有:三元区东牙溪口、城南村菜地、建设系统园林设施、市老干活动中心、水上活动的所有船只及其它建筑物。这一量级的洪水重点地区大部分尚在防御标准内,各单位应加强值班,密切关注气象、水文预报后续降雨和水位变化情况,做好相关防范工作。
(一)市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1.至少有一位领导到指挥部坐镇指挥。
2.密切监视安砂水库调度运行情况,提出相关调度建议,并负责向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反馈。
3.对沙溪流域贡川、竹洲、台江、斑竹梯级电站进行防洪调度。
4.对三元区、梅列区(以下简称“两区”)防洪、防暴雨、防地质灾害工作做出部署。
(二)市防汛办
1.加强值班力量,实施领导带班。
2.加密对降雨和洪水的监视,掌握重要控制站的雨情、水情,实时通报。
3.召集有关专家会商汛情,分析洪水现状及发展趋势。
4.研究可能出现的危害,发出防御部署通知。
5.向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通报汛情,了解、反馈各地各部门防御动态。
6.检查督促两区做好防御暴雨诱发次生地质灾害(滑坡、泥石流)的工作情况。
7.向市委、市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和省防办报告有关情况。
(三)市气象局
1.分析可能降雨的重点区域天气发展趋势。
2.向市防汛办报告暴雨实况及预报情况。
3.收集有关站点的降雨情况。
(四)市水文局
1.收集汇总有关溪河水文站点的实时雨情、水情。
2.分析洪水发展趋势,对洪水进行滚动预报。
3.发布洪水信息或警报。
4.及时向市防汛办报告暴雨洪水实况。
(五)市水利局
1.加强防汛值班力量。
2.负责市区防洪设施的检查巡查,维修好排涝设施,随时启动排涝设备。
3.密切注视东牙溪水库,两区水库及小山塘的蓄水情况,指导各水库防洪调度工作。
(六)市国土资源局
1.了解督促两区防御地质灾害工作的部署情况。
2.对市区重点地区防滑坡、崩塌和泥石流等工作进行协调、指导和监督。
(七)市建设局
1.做好沿沙溪河两岸夜景设施的安全防护工作。
2.加强对市政设施的巡查,特别是局部内涝地区管网的疏通巡查。
(八)市交通局(地方海事局)
负责审定市区水上防漂船预案,并督促市区水上所有船只落实防漂船的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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