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机构投资合作协议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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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机构投资合作协议书 合作人数: 2个(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 甲方姓名_曹 妍_, 性别 女 ,身份证号码 乙方姓名_杨杰靓_, 性别 女 ,身份证号码 第一条 合作宗旨 诚信合作,快捷经营,客户信任,稳定发展 第二条 合作名称和经营场所 甲乙双方共同投资开办武汉市江汉区童萌工艺美术创意工作室,经营场所武汉市江岸区黄孝河路30号天晖大厦2栋AB单元3层1室。 第二条 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美术培训;工艺美术、平面广告设计;艺术咨询、交流推广服务等营业执照规定的有效经营范围。 第四条 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 2 年,自_2015_年 8 月 25 日开始至_2017_年 8 月 25 止;协议期满后,如各共同投资人对协议没有进行否决要求,则协议按照相同要求进行优先续约;如共同投资人无意愿继续续约,则由所有投资人共同商议并决策。 第五条 出资和持有股份比例 1、共同投资人甲、乙双方各按50%出资,各按50%股份持有。 2、合作期间共同投资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不得随意请求分割本协议终止后,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依据经营状况按照投资比例予以返还;如续约或协议经过所有共同投资人商议继续执行的,共有资产不予以分割。 第六条 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采用经营、共同劳动、共同协商、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方式负责管理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1.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2、共同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执行情况、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共同投资人任何一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6.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6.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第条 经营方式,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投资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有;按共同投资人甲、乙双方各50%出资比例分红。收益结算:收益结算以人民币元为单位,到了结算期限将整理好所有数据,总体利润除去成本流动资金外按投资比例予以分红; 2、债务承担:合作债务先由共有财产偿还,共有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共有投资人的资金投入比例为据,按比例承担; 3、如出现亏损时,也按照投资比例承担风险;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除经营者代表的法人责任外,由共有投资人承担(经过计算存在亏损,除去经营者需承担的风险资金外,余下部分按投资比例分担风险。) 第八条 共有投资人增加/退出及股份的转让 1、共有投资人增加: 1.1承认本协议; 1.2需经全体现有共有投资人同意; 1.3执行协议规定的权利义务。 2、共有投资人退出: 2.1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出; 2.2不得在合作不利时退出; 2.3退出需提前三个月告知其他共有投资人并经全体共有投资人同意; 2.4退出后以退出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2.5未经共有投资人同意而自行退出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股份的转让:在与众投资人商议情况下,允许共有投资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共有投资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共同投资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共同投资人增加对待,否则以共同投资人退出对待转让人。 4、协议补充或修改:以上共有投资人增加/退出及股份的转让,可在本协议基本条款不变条件下另订《培训机构投资合作补充或修改协议书》 第九条 合作投资负责人及其他共同投资人的权利 1、甲方 曹妍 为共同投资人法人;法人的权限有:①经营者代表的法人责任②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协议;③对合作事业进行日常管理;④出售投资人的产品和经营项目,购进常用货物及用品;⑤支付合作债务 2、其他资产人的权利:①参与合作事业的管理;②听取共同投资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③检查合作投资项目的财务及经营情况;④共同决定合作投资的重大事项。 第十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禁止任何共同投资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应归合作投资人共有,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共同投资人经营与合作竞争的业务范围; 3、法律禁止的危机到合作投资事业的行为和活动; 4、如共同投资人违反上述各条款,应按合作投资的实际损失赔偿;经劝阻无效者,可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决定进行除名。 第十一条 合作的终止及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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