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请销假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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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请销假制度

淮阳县 ︾ 学生请销假制度 学生在校期间应严格遵守作息时间,认真完成学校安排的各种学习任务。在校学生上课期间、课余休息时间均不能擅自离开校园。凡因事或因病确实不能坚持学习、自习、会议、劳动等,都必须按以下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行为依据学校纪律规定处理。 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参加学习或学校安排的其它活动,一天以内不能坚持上课的,由家长电话告知班主任;1至2天的由班主任向校长汇报审批;3天以上的必须由本人或家长持班主任签批的请假条经校长审批签字。假满后本人应到班主任处销假。班主任将学生销假情况告知校长。 学生因事、因病请假外出,班主任应当向其交代外出期间注意事项。外出学生返校后,必须向班主任销假并汇报外出情况。 学生在家因事或因病假满后不能按时恢复到校上课时,必须预先由其家长通过电话向班主任申请续假,获准后方可生效,假满后须持有效证明到班主任处销假。 学生请假,手续不完备者,按旷课论处。 以上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淮阳县鲁台镇 201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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