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设计法规管理.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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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设计法规管理

思考题: 1、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含有哪5方面的内容? 2、农药广告不得含有哪4方面的内容? 3、对烟草广告的准则作了哪些严格规定? 4、在我国《广告法》中,对食品、酒类、化妆品广告准 则作了哪些特殊规定? * * 深圳首推平面设计作品版权保护办法   5月6日上午,深圳市知识产权局召开了深圳市知识产权(版权)创新系列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深圳市正式出台的《深圳市平面设计作品版权保护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为深圳平面设计行业发展提供强力的知识产权行政保护。 据了解,目前我国尚无一部门专门针对平面设计作品版权保护出台法规法律。《深圳市平面设计作品版权保护办法》的实施,有助于促进高端文化产业的发展、保护平面设计师的合法权益和健全知识产权保护法规体系。该《办法》在鼓励平面设计师对自己的作品进行登记或备案,同时对备案制度、鉴定机构、侵权处罚、诚信公示等进行了具体规定。 该《办法》着重强调对平面设计作品实行实质保护和过程保护并重,版权备案与作品登记并举,行政调解、行政处罚与司法救济衔接,信用体系与援助体系共建,构建了较为完整的行政保护体系。    * 据市知识产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办法》在平面设计作品版权方面提出了多项创新内容。为了突出创作过程的版权保护,特别是对创意表达部分的保护,《办法》在提出了采用签订分阶段合同、约定商业秘密与及时进行作品登记和备案等措施,全面保护作品创作过程的知识产权;该《办法》还鼓励采用合同范本订立合同,推行平面设计作品交易合同范本,强调平面设计作品交易时,当事人可以采用市知识产权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统一制作的合同示范文本,以加强作品应用流转过程中的版权保护;建立创新作品备案制度。可以通过网络为设计师、行政管理部门及司法机关提供方便、快捷、安全的关于作品创作人员、时间、地点、内容、方式等方面的初始证明,有效解决“权利证明难”的问题;加强平面设计作品鉴定工作,由市相关组织(行业协会或专业机构)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办法》提出接受有关单位或当事人的委托,开展平面设计作品版权的鉴定工作;市司法鉴定专家委员会接受公安机关的委托进行知识产权的复核鉴定工作。另外,加强维权援助工作也是《办法》内容提到的重点。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鼓励平面设计协会建立维权机构,开展保护平面设计作品的维权活动。经法院、仲裁机构或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审理终结的平面设计案件,当事人可以向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书面报告案件情况并提交案例研究报告。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将提交的案例研究报告编成知识产权宣传培训材料,相关费用可以从深圳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中宣传培训项目列支。 * 第三节 相同商标和近似商标 一、相同商标的含义 商标的相同是指商标与商标之间在视觉、听觉上不存在差别,或没有实质性差别。在视觉上没差别,也就是在视觉上完全相同,对于图形来说,具有相同的表现形式,对于文字来说,就是文字相同,排列顺序相同。 二、判断相同商标举例 (一)文字相同 (二)图形相同 3.1 相同商标的判断 * 3.2 近似商标的判断 一、近似商标的含义 近似商标是指在 视觉、听觉方面有区 别,但又存在某些相 同或相似之处的商标。 判断商标是否近似, 主要根据商标的形状、 发音、含义三个方面 的情况。 * 二、判断近似商标举例 (一)商标文字的相同与近似 1、商标文字相同 (1)文字用同种语言,读音相同,含义相同,但表现形式有区别,属近似商标,判为近似。 * (2)文字相同,排列组合不同,其中只要有一个商标不能确定认读方向即判为近似商标;若两商标均能确定认读方向,含义又能明显区分,不判为近似商标。 2、商标文字含义相同 (1)中文字词与中文字词含义相同, 读音不同,外观迥异,由于 是本国语言,消费者较熟悉其细微差别,可不判为近似。 (2)中文字词与外文词主要或常用含意相同,应为近似商标。 3、商标文字读音相同 (1)文字不同读音相同,含义上不能明显区分,为近似商标。 (2)文字不同,读音相同,含义上能明显区分,所指事物不同,不判为近似商标。 * * (3)文字不同,发音基本相同,声调不同, 不判为近似商标。 (4)汉字商标享有在先权,以其汉语拼音再行申请注册的,一般判为近似商标;但汉语拼音享有在先权,一般不能排斥其四声的汉字申请注册。 4、商标文字所指事物相同,仅在前加修饰词、在中间加虚词、在尾加一不能明显改变整体含义的词,判为近似商标;能明显改变含义的,不判为近似商标。 5、商标文字字形近似,易使消费者误认的,为近似商标。 6、商标的两部分为并列结构,无主次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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