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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报告
现代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报告绪论在近几年中,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问题已经引起世界各国越来越大的关注。中国企业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体系非常重要,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简称OSHMS)是其中重要的组成部分。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已在全世界范围内得到承认,尤其是在ISO9000和ISO14000获得成功之后。另外,随着WTO的加入,我国也应与国际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的趋势接轨。近些年来我国政府高度重视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相继出台政策,加强法制建设,在职业安全健康体制、企业主体责任、装备设施完善、安全技术服务等方面采取一系列的重大措施,加上全社会各个方面的共同努力,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和成效,全国安全生产事故总量、伤亡人数逐年下降,2009年事故死亡人数降到9万人以下,煤炭百万吨死亡率首次降到1以下,为0.892, 安全生产保持了总体稳定,趋于持续好转的发展态势。安全生产工作虽然取得了进展, 但事故总量仍居高位,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从近年平均统计数据看,我国每天各类事故造成约300人丧生,每年的经济损失相当于两个三峡工程。安全生产形势仍然十分严峻。 职业健康和职业危害形势更为突出和严峻,有超过2亿的劳动者面临着以粉尘和高毒物品为主体的职业危害的威胁,每年仍有许多职工步入尘肺病的群体。职业危害已成为民生关注的热点和社会问题。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形势严峻、任务繁重。一、职业健康概述1.1职业健康安全的基本概念 ①、劳动保护与职业安全卫生劳动保护是指为了保护劳动者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健康,在改善劳动条件、预防工伤事故及职业病、实现劳逸结合和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等方面所采取的各种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的总称,也称为职业安全与健康。它是我国的一项重要国策。②、伤亡事故伤亡事故,是指企业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③、职业病职业病是指职工在生产环境中由于接触工业毒物、不良气象条件、生物因素、不合理的劳动组织以及一般卫生条件恶劣等职业性毒害而引起的疾病。④、危险、危害因素危险、危害因素是指能对人造成伤亡、对物造成突发性损坏、影响人的身体健康导致疾病或对物造成慢性损坏的因素。1.2我国的职业健康安全方针职业健康安全方针,是生产劳动过程中做好职业健康安全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党和国家职业健康安全立法和政策方面的文件中明确提出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所谓“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说在生产过程中,劳动者的安全是第一位,是最重要的,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才能促进生产,最有效的措施就是积极预防,主动预防。在每一项生产中都应首先考虑安全因素,经常查隐患,找问题。堵漏洞,自觉形成一套预防事故,保证安全的制度。“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的基本方针,国家制定的劳动法典和职业健康安全法规都主张把这一方针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使这一方针成为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的基本指导原则1.3危险、危害因素产生的根源①、危险源的本质存在能量、有害物质和能量、有害物质失去控制两方面因素的综合作用。②、危险源产生原因分析(1)存在能量及有害物质能量就是做功的能力,可以造福人类,也可以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有害物质能损害人员健康、破坏设备、物品性能。(2)能量、有害物质失控设备故障(缺陷)、人员失误、管理缺陷、环境因素。③、危险源(危害)来自:(1)物的不安全状态(2)人的不安全行为(3)管理缺陷及环境方面的因素。1.4危险危害因素辩识、评价的步骤①、按部门将活动划分为不同的工序;②、应用“工序—设备—人员分析法”辩识危险源; ③、将辩识结果及对应的风险进行整理,形成部门级危险源清单;④、汇总各部门辩识结果,形成全公司危险源清单;⑤、综合应用是非判断法和D=LEC法评价重大风险;⑥、确定全公司的重大风险清单;将重大风险分解到各部门,形成各部门重大风险清单。⑦、确定重大风险的控制途径。国内发展及现状2.1我国职业健康的历史与现状1949年9月,第一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明确规定:实行工矿检查制度,以改进工矿安全和卫生设备。由劳动部进行监督检查、综合管理。新中国成立,中央人民政府于1949年11月2日成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在劳动部下设劳动保护司,负责全国的劳动保护工1970年6月,劳动部与国家技委合并后,改为劳动保护组。1975年9月国家劳动总局成立。1979年6月,劳动保护组改为劳动保护司。1982年5月至1987年,改为劳动人事部劳动保护局。1988年,根据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撤消劳动人事部,组建劳动部。新组建的劳动部是国务院领导下的综合管理全国劳动工作的职能部门。2002年5月1日起施行《职业病防治法》2003年10月23日,中编办下发《关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国家煤 矿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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