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2010经济法概论名词解释及简答论述题.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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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2010经济法概论名词解释及简答论述题

二.简答与论述 第一章 法律基础篇 简述经济法调整的经济管理关系。 综合机会对社会组织的经济管理关系。 专门机关对企业组织的经济管理关系。 行业经济管理关系。 区域经济管理关系。 经济监督关系。这种管理关系是以物质利益为核心,责权利相统一的经济管理关系。 简述经济法调整的经营协调关系 它是一定范围内的市场运行过程中发生的横向经济关系经济联合关系。经济法主要调整各组织体在联合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经济协作关系。经济法与民法都调整这类关系。经济竞争关系。包括有关保护竞争和反对不正当竞争过程中发生的关系。法人的概念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的成立条件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地承担民事责任。简述我国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性质和地位。企业财产为全民所有,它是全民所有制经济组织;(1分)经济上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是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和经营单位;(2分)法律上具有法人主体资格,对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享有经营权,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分)为有限责任公司。位于中国境内,按中国法律规定取得法人资格,为中国法人。合营企业的主体一方为中国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但不包括个人;另一方为外国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因有外国合营者的股权和参加经营管理,故也属多国企业或多国公司。 合营各方遵照平等互利原则,共同出资、共同经营、按各方注册资本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和亏损。 ???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中国法人,受中国法律管辖和保护,合营企业的一切活动应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中国政府依法保护外国合营者的投资、应分得的利润和其他合法权益。 简述我国《公司法》的特征。简述债权与所有权的概念区别。简述我国《合同法》规定的导致合同无效的事由。1.未经商标权人同意,擅自在同种或类似相同使用受法律保护的商标或近似的商标。但对驰名商标的保护则延伸到不同种类的商品之上。 2.伪造、擅自制造其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受法律保护的商标标识。 3.销售侵犯商标权的商品。生产冒牌商品的目的是为了谋取暴利,而冒牌商品的销售则是实现这种非法利益的手段。因此堵塞冒牌商品的销售渠道是保护商标权的一个重要途径。 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由于这种行为造成商品同其标记分离,势必导致对消费者的欺骗,因此也侵犯了消费者的利益。简述专利权的客体专利权的客体是指专利权所指向的对象,即依法可以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1分) 专利权的客体有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1分) (1)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方案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1分) (2)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1分) (3)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其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1分)简述专利发明人、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之间的关系 (3)专利权人是享有专利权的人。专利申请人申请专利未必都能获得批准而享有专利权。另外,非专利申请人可以通过转让或继承获得专利权而成为专利权人。 试述专利权的限制 专利的合理使用是法律中明确规定的不用经过专利权人的许可,也不用经过任何机构批准,任何人都可以制造、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专利产品以及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用专利方法销售的情况。 一、专利权用尽后的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 当专利权人自己制造、进口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进口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售出后,即认为其专利权已经用尽,他人再使用通过分销、转卖或零售渠道获得的该产品,都无须征得专利权人的许可。这一原则又称为权利用尽原则 ,它只适用于合法投入市场的专利产品。 二、在先使用 对于在专利申请日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条件的先使用人,可以在原生产规模范围内继续使用这一技术。先用权可以转让,但不能脱离原来的生产实体单独转让。 三、临时过境的外国运输工具的使用 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为其自身需要在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我国有关专利技术的,可以不经专利权人的许可,但这种使用仅限与我国签有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公约,或者有互惠条约的国家的运输工具,并不面向所有国家。需说明的是,在临时过境运输工具上载有仿制专利的产品,不在此合理使用范围之内,应视为侵权。 四、非生产经营目的利用 为科学研究和实验目的,为教育、个人及其他非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专利技术的,可以不经专利权人的许可,不视为侵权行为。但这种使用,只能是小范围的没有营利性质的使用,不能对专利权人的潜在的市场利益构成威胁,否则不属于合理使用的范围。 需要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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