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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体系
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齐 国
一、理念创新
二、制度体系
三、培养体系
四、路径方式
目 录
一、理念创新
(一)培训(培养)到培育
培训,只是培育的一个环节,传授知识和技能的过程;培育则包括新型职业农民成长的全过程,即教育培训、组织管理和政策扶持。不能有效实现从“培训”到“培育”的转变,我们就会走偏方向。
(二)技术能力到职业能力
改变以往单一的培训或简单的“一事一训”培训方式,以培养新型职业农民为重点,分产业、分类型进行经常性、系统性、全程性培训。推进农民教育培训由单纯提高技术技能向综合提高生产、经营、管理能力转变;由单项技术技能向生产经营全过程配套技术技能转变。
(三)任务办班到全程育人
过去我们实施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也好,实施阳光工程也好,目标虽然都是培养人,但主要是办班完成培训任务。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要采取适应务农农民学习特点和农业生产规律,生产经营全过程和后续跟踪服务相结合,同时要为培育对象创造良好成长环境和创业发展条件,使其成为新型职业农民。
(四)传统方式到信息技术
在坚持传统手把手、面对面培训指导的同时,更加注重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化手段,开发智慧农民云平台,实现在线教育培训、移动互联服务、在线技术信息咨询等。
(五)过程考核到绩效考核
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改变过去培训过程的单一考核,将培训过程、产业发展与培育对象的满意度作为衡量培育效果的综合指标,使培训效果看得见摸得着。
二、制度体系
(一)总体要求和原则
按照“科教兴农、人才强农、新型职业农民固农”的总要求
围绕“两个千方百计、两个努力确保、两个持续提高”总目标
坚持立足产业、需求导向,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稳步推进、注重
实效的原则
以服务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育、服务重大
工程项目需要为导向
加快建立教育培训、认定管理和政策扶持“三位一体”培育环节,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社会服务型“三类协同”培育对象和初、中、高“三级贯通”证书等级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
构建一主多元的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着力培养一支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为发展现代农业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三类协调的培训对象
生产经营型:核心与重点
专业技能型:培养农业蓝领
社会服务型: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
——对现有农民的素质与技能的提升
——对未来农民的培养与创业扶植(返乡农民工、复转军人、大学毕业、两后生等到农村创业)
做到三同步:同步于现代农业发展、同步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育、同步于农业重大工程项目
——认定管理(权威性、规范化、易操作)
确定培育对象:按产业遴选、按需求确定
认定原则:政府主导、农民自愿、公开公平公正、属地动态管理、与政策挂钩
认定对象:生产经营型,以县级为主认定;专业技能型和社会服务型,主要开展农业职业技能鉴定
管理环节:全程管理、建档立册、计算机管理、证书年审。
认定不是目的,在相当长时期内,也不是务农的门槛,而是提升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和技能的要求
——政策扶持(专门、倾斜)
中央和地方共同创设
包括土地流转、金融、保险、补贴、农村实用人才奖励激励等
2012年8月安徽蚌埠启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
印发《试点方案》、《指导意见》、《体系建设意见》
100个国家级试点县、220个省级试点县
2013年11月陕西西安经验交流会
总结经验、明确三大任务:阳光工程转型、扩大试点、强化体系建设
三 、培养体系
(一)构建以全国农广校体系为基础依托的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
广泛吸纳农业科研院所、农业院校和农技推广服务机构及其它社会力量参与,以农业园区、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基地,满足新型职业农民多层次、多形式、广覆盖、经常性、制度化教育培训需求。
条件建设:“四大课堂”
空中课堂、固定课堂、流动课堂、田间课堂
(二)构建以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为支撑的专业化、多元化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平台
通过不断完善中心建制,加强中心职能建设,使其成为当地农民教育培训的研究中心、指导中心、服务中心和宣传中心,统筹协调农民教育培训工作,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提供规划、计划、规范、模式等基础支撑。
(三)构建县域新型职业农民培育“1+N+X”基础平台
“1”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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