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墙保温合同(初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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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墙保温合同(初稿

QC-JSYX-SG-14-05 外墙保温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江山印象(一期)建设工程 发 包 方:吉林市七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承 包 方:吉林市鸿屹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 2014年7月22日 目 录 一、词语定义及解释 二、合同文件内容及解释次序 三 、工程概况 四、承包范围和施工内容 五、合同工期 六、工程施工质量标准 七、工程量确认 八、承包形式、承包价格及付款方式 九、甲乙丙三方的责任和义务 十、安全生产 十一、文明施工及现场管理 十二、交工与验收 十三、保修服务 十四、违反约定的索赔 十五、合同生效、解除与终止 十六、争议解决 十七、其他约定 外墙保温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人:吉林市七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吉林市鸿屹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就甲方建设的江山印象(一期)2#楼外墙保温工程交由乙方施工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共识: 一、词语定义及解释 下列词语除补充合同中另有约定外,应具有以下所赋予的含义: 1.工程:指本合同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包括永久性工程和临时性工程。 2.工期:指合同中约定,按照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3.图样:指由丙方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的窗样品,由甲方确定窗样品的款式。 4.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文件(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5.日:本合同中规定按日数计算时间,均指日历天数,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6. 竣工日期:本合同中实际竣工日期是指甲方及业主验收合格后,正式接受移交的日期。 7.工程指示:工程指示是甲方指出丙方在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各方面缺陷的书面文件。工程指示不作为工程价款结算的依据。 8.违约责任:是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9.索赔:指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己方过错,而是应由相对一或两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或工期延误,向相对方提出经济补偿或顺延工期的要求。 10.不可抗力: 指任何提出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所不能合理控制其在该方没有过错或过失的情况下发生的任何事件、条件或情况,包括暴风雪、闪电、洪水、台风、飓风、地震、山崩、战争、封锁、恐怖主义事件、暴乱、动乱、破坏活动或其他类似的自然灾害或社会事件。且在该等事件发生后,尽管提出不可抗力的一方已采取合理的措施阻止其发生或将事件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小,但该等事件仍导致该方延迟或中断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二、合同文件内容及解释次序 构成合同的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次序如下: 1.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约定的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 2. 甲方驻工地总代表有关通知及工程会议纪要; 3.本合同附件; 4.现行标准、规范、技术要求和有关技术资料; 5.材料及成品样板。 三、工程概况 : 1、工程名称:江山印象(一期)3#楼外墙保温工程 2、工程地点:吉林市蓝旗大桥北端西侧 3、外墙保温施工面积:具体面积按实测结算 四、承包范围和施工内容 1、承包范围:本标段楼房设计蓝图内外墙保温工程。EPS板、聚合物砂浆及辅料等原材料费用、安装人工费、安装材料费、运费、包装费、装饰线、檐口板、窗台檐等所有黏贴面。(工程量由乙方与施工单位相互签字确认后在报甲方签字入账) 2、施工内容:设备、防护设施配备及安装调试,基础墙面处理、苯板及防火隔离带(含造型)粘贴锚固、网格布粘贴及墙面抹平。 五、合同工期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可按本合同约定的参数自行安排相关材料采购。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3日内做好入场前后的施工准备工作,第四天正式作业。否则每逾期一天将承担工程总价的1%违约金。 2、合同工期:本工程于2014年8月 1 日开始施工,2014年8月31日完成。 3、乙方须根据甲方的土建进度结合外墙保温单项工程进度计划及时完成任务,由于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不合格,耽误下道工序施工将承担双倍损失赔付给被耽误方。 4、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经甲方同意认可后,可将工期顺延: 4.1因不可抗力影响的; 4.2重大的设计变更、修改而增加的工程量,致使乙方工程进度无法按原计划进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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