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改革两岸谈精选.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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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改革两岸谈精选

司法改革两岸谈.txt不要为旧的悲伤而浪费新的眼泪!现在干什么事都要有经验的,除了老婆。没有100分的另一半,只有50分的两个人。司法改革两岸谈(上) 苏永钦 贺卫方 内容摘要 在过去的二十年间,无论是大陆,还是台湾,司法改革都是社会变革中最为活跃的领域。虽然由于文化的同质性,两岸的改革看起来有着相当的类似,不过,历史过程、制度环境以及发展阶段等方面的差异,也使得两岸面临的问题貌似而神离。台湾政治大学的苏永钦教授和北京大学的贺卫方教授分别是两岸最为活跃的司法改革的倡导者和参与者。在这篇根据现场录音整理出来的对话中,两位学者就司法改革最为关键的三个问题,即司法独立、违宪审查以及法律教育和法律职业,结合两岸的际遇和实践,进行了深入而富于兴味的讨论。对话不仅展现了两岸为建构公正的司法制度所作的努力和取得的成绩,也揭示了各自面临着的具有本地特色的困难和挑战,以及相关经验对于对方的借鉴意义。 主办单位:北京大学法学院、月旦民商法杂志 时间:2004年7月16日 地点:北京大学法学楼5127会议室 对话人: 贺卫方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苏永钦 政治大学法学院教授 贺卫方: 能够邀请到台湾著名法学家、国立政治大学法学院的苏永钦教授参加——应该说是主导——今天这样一次学术活动,我们感到非常荣幸。我在网上发布的信息,说今天的题目叫“司法改革两岸谈”,由苏老师和我进行一次对话。我们两岸的社会都面临着或者都在进行着一场非常重大的变革,那就是司法改革。在过去的十多年间中国大陆的司法改革也是如火如荼,几乎可以说是最具活力的一个改革领域。我最近这几年对海峡对岸的司法改革也有一些了解,发现两岸在司法改革的进度方面有所差异,有些问题的解决,台湾要先于我们,但是,两岸所面临的困难和障碍,许多却是非常类似或一致的,这种由于文化上同根带来的问题的类似是特别值得我们关注的,同时也意味着两边在相关制度的改革方面相互借鉴的空间是很大的。苏永钦老师是台湾司法改革方面的一个领军人物,当然我觉得不完全是在官方意义上的领军人物,他永远站在一个学者的立场上对于司法改革中的问题,坦率地发表自己的看法,其中一些见解在台湾,甚至在大陆都产生了非常深远的影响。他有好多著作都在我们这个圈子里边流传,像我手边这本《司法改革的再改革》就很有影响,我还根据这个书名写过一篇文章,叫“改革司法改革”。 我们今天想做一个两岸对谈,不是隔岸观火意义上的对谈,讨论两岸司法改革进展的情况如何,互相有怎样的经验和教训可以吸取,主对话者是苏老师和我。但是,今天到会的有来自两岸司法界和法学界的不少高人。例如台湾方面还有研究大陆法的非常重要的专家,王文杰教授,他是台湾的交通大学负责大陆法的研究和教学的一位学者,他也是中国政法大学的法学博士,加上国立政治大学的法学博士。王文杰教授的书房可以说是全台湾岛上大陆法资料最齐全的一个文献中心。在大陆这边,从苏老师左边,有中国律师杂志的刘桂明总编辑,中国律师网的曹斌先生,那边是最高人民法院的蒋惠岭法官,他也是在大陆司法改革方面一位非常重要的参与者,有许多观点在司法界以及学术界都有很大的影响。吴为民先生是中国最高检察院的一位官员,他现在负责有关媒体方面的工作。钱列阳律师是北京非常有影响的律师,代理了一系列重大案件,这几年不少涉及一些著名人物的案件都是他代理的,同时他也是一个学者型的律师。这位是任强先生,是中山大学法学院的副教授,同时也是北大的博士后。李尚公先生,北京尚公律师事务所的主任,也是我的大学老同学,在业界也很有知名度。岳成律师,是岳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另外两位分别是王轶教授和张谷教授,他们两位都是北大法学院的民法专家。另外后面还有中国政法大学的何兵教授,工人日报资深记者吴琰女士,以在名誉权案件中代理被告人著称的蒲志强律师,还有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的张绍彦教授。还有一些朋友,我就不一一介绍了。让我代表北京大学法学院司法研究中心向各位朋友的光临表示感谢! 苏永钦: 我记得早年读过一本Friedman和Macaulay合编的《法律与行为科学》,对里面搜集有关人类法律发展的论文印象特别深刻,因为好几篇都有一个共同的发现,就是当人类社会的法律制度成直线进化到一定阶段以后,大约就是韦伯说的“理性”阶段,法律交到一批专业者的手上操作,法官、检察官、律师、警察等等的角色分工也都完备了以后,会开始出现某种循环——专业和非专业,形式和实质的循环,对于两岸司法的发展,有时候我就有这种感觉,我们都需要改革,但改革的方向在好些地方好像刚好反过来。贺老师的大作我是一定要拜读的,里面就提到了一些东西,让我觉得非常有意思,比方有一篇文章提到“法言法语”,和我在台湾鼓吹的少一点法言法语,某种程度正好对立,我们那里专业化已经有点过度,到了有时会脱离社会的地步,但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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