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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保税货物的通关

第五章 保税货物的通关 案例导入: 东莞裕隆进出口公司(加工贸易A类管理企业)从韩国购进价值30000美元的涤纶长 丝一批,委托福州华宁针织制品公司(加工贸易B类管理企业)加工生产女士丝袜出口。由于经营 单位东莞裕隆进 出口公司与生产企业福州华宁针织制品公司之间的合作为 跨关区异地加工,因此,由东莞裕隆进出口公司到华宁针 织制品公司所在地福州海关申请办理加工贸易合同备案手 续,并在福州按加工贸易B类管理企业的身份办理银行保 证金台帐,按进口料件应征税款的50% 案例导入 缴纳了保证金。在该加工合同履行期间,因韩国发货有误,部分原料未能及时到货,为了确保履行成品出口合同,东莞裕隆进出口公司报经主管海关核准,使用本企业其他进口非保税料件进行内部串换。合同执行完毕后,尚有剩余料件,拟结转加工。 第一节 保税货物概述 一、保税货物的含义 对保税货物实行海关监管是国际上通行做法,它对发展本 国经济,促进国际贸易的健康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 二、保税货物的特征 根据保税货物的概念,保税货物具有以下 三个特征: 1.目的特定 保税货物是为特定目的而进口的,即进行贸易活动(在境内储存后复运出境)和加工制造活动(加工、装配),从而将保税货物与为其他目的暂时进口的货物(如工程施工、科学实验、文化体育活动等)区别开来。 2.纳税暂免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经海关批准暂时进口或者暂时出口的 货物,以及特准进口的保税货物,在货物 收发货人向海关缴纳相当于税款的保证金 或者提供担保后,准予暂时免纳关税. 3.复运出境 保税货物之所以暂免纳税,是因为保税货物进境后并没有在境内流通,最终复运出境,这是构成保税货物的重要前提。 三、保税货物的类型 按照海关实施监管的形式,保税货物可以划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一)保税加工货物 (二)仓储保税货物 (三)区域保税货物 四、保税货物的基本通关程序 保税货物通关的基本程序包括四个环节: 合同备案、进口货物、复运出口、核销结案。 (一)合同备案 (二)进口货物 (三)储存或加工后复运出口 (四)核销结案 第二节 保税加工货物的通关 一、保税加工货物概述 (一)保税加工货物的含义 一般来说,保税加工货物主要指加工贸易货物,即经海关批准未办理纳税手续进境,在境内进行加工、装配后复运出境的货物。 (二)海关对保税加工货物的监管模式 海关对保税加工货物的监管模式主要有两种: 1.物理围网监管 物理围网监管是指经国家批准,在关境内或关境线上 划出一块地方,采用物理围网, 由海关进行封闭式监管,使企业在围网内专门从事保税加 工业务。 2.非物理围网监管 非物理围网监管的监管模式分为纸质手册管理和计算 机联网监管。 (三)海关对保税加工货物监管的基本环节 1.商务审批 2.备案保税 (1)合法经营。 (2)复运出境。 (3)可以监管。 3. 暂缓纳税 专为加工出口产品而进口的料件,按照实际加工复出口产品所耗用料件的数量予以免缴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即用在出口成品上的料件可以税)。 4.监管延伸 准予保税的期限。经海关批准保税后在境内加工、装配、复运出境的时间即准 5.核销结关 保税加工的料件进境后要进行加工、装配,改变了原进口料件的形态,复运出口的商品不再是原进口的商品,因而,保税加工货物的核销是非常复杂的工作。 二、纸质手册管理下的保税加工货物的通关 (一)合同备案 1.合同备案的含义 2.合同备案的步骤 3.合同备案需要的单证 4.备案时需要相关许可证件的货物 5.国家禁止、限制、允许加工贸易备案的商品 国家对加工贸易商品实行分类管理,将加工贸易商品分为:禁止类、限制类与允许类三类。 6.保税额度 海关准予备案的合同项下的料件,全额保税;海关不予备案的合同项下的料件、试车材料、未列名消耗性物料等,不予保税,进口时按一般进口货物照章征税。 7. 台帐制度 台帐制度核心是海关对不同地区的加工贸易企业和加工贸易涉及的进出口商品实行分类管理,对部分不同等级企业进口的开展加工贸易的部分料件,由银行按照海关计算的金额征收保证金。 8. 加工贸易分类管理内容 (1)任何类企业都不得开展禁止类商品的加工贸易; (2)D类企业不得开展加工贸易; (3)C类企业只要开展加工贸易,无论何类商品何类地区,必须按应征税款的数额,缴纳保证金(实转); (4)属于东部地区的A类、B类企业加工限制类产品,缴纳应征税款50%的保证金(半实转);属中西部地区的A类、B类企业加工限制类产品,设台帐不付保证金(空转)。 9. 备案的凭证 (1)不设台帐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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