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27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中国建设银行北京生产基地一期项目
PAGE 6
中国建设银行北京生产基地一期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 本)
北京大学环境评价室
2009年07月
第一章 总 论
1.1 项目背景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设银行”)其前身为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成立于1954年,1996年正式更名为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由原中国建设银行于2004年9月分立而成。中国建设银行是一家在中国市场处于领先地位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为客户提供全面的商业银行产品与服务。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成功上市后,业务得到了很大的发展。与此同时,国家相关监管部门和客户也对中国建设银行业务的连续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并且对着金融业竞争的日益激烈,对银行的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整合金融资源、促进金融生产基地和后台服务中心的发展成为当前银行发展的重要策略。为此,中国建设银行对信息技术基础设施进行了长远的规划,提出了全行生产中心、灾备中心、开发中心以及业务后台中心的布局策略。
2003年中国建设银行在北京和上海同时建立的生产基地。随着中国建设银行业务的不断发展,对生产基地的高适用性、高可靠性、以及应用的快速部署能力都提出了极高的要求,中国建设银行现有生产基地的基础设施容量较小且扩展能力不足。因此,结合中国建设银行先期就与生产基地的建设及运维相关的自然灾害、地区政治经济和社会、基础设施、技术人力资源、供应商支持情况等方面的评估,中国建设银行决定在以中关村创新园为核心的海淀稻香湖金融服务区内建设以数据中心、营运管理部、北方运行中心、开发中心、国际业务部单证中心为主体的金融生产基地。
根据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中国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2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及北京市环境保护局相关文件的要求,受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北京大学环境评价室承担了“中国建设银行北京生产基地一期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1.2 编制依据
1.2.1环境保护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12.26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96.5.15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4.29;
(4)《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3.1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1996.4.1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11.29;
(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10.28;
(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国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2号,2008.09.02;
(9)《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有关问题的通知》(京环发[2007]34号),2007-03-19;
(10)北京市人民政府令181号《北京市噪声污染防治办法》,2007年1月;
(11)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1.2.2评价技术规范
(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2.1-93);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水环境》(HJ/T2.3-93);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T2.4-1995)。
1.2.3项目有关文件、资料
(1)北京市规划委员会《规划意见函复》(2009规(海)函复字0003号);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书。
1.3 评价标准
1.3.1大气评价标准
(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执行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二级标准和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0]1号“关于发布《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修改单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具体浓度限值见下表。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浓度限值(mg/Nm3)
污染物
PM10
SO2
NO2
CO
1小时平均 ≤
-
0.50
0.24
10.00
日平均 ≤
0.15
0.15
0.12
4.00
年平均 ≤
0.10
0.06
0.08
--
(2)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① 车库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地下车库排放污染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07)中“一般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本项目排气筒高度为2.5m,排放浓度应按“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的5倍执行,其中车库排放的碳氢化合物执行标准中“非甲烷总烃”数值。
地下车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污染物
NOX
THC
CO
浓度mg/m3(排气筒15m以上)
200
80
200
浓度mg/m3(排气筒15m以下)
0.6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