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20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依米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联系电话: +86(010)6554 2288
8号富华大厦A座9层 telephone: +86(010)6554 2288
9/F, Block A, Fu Hua Mansion ,
ShineWing No.8, Chaoyangm en Bei d aj ie ,
Dongc heng District, Beij ing , 传真: +86(010)6554 7190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100027, P.R.China facsimile: +86(010)6554 7190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XYZH/2012CDA4038-1-3
四川依米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四川依米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依米康公司)
董事会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对2012 年 12 月31 日与财务报表相关
的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依米康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
控制并保持其有效性,以及保证自我评估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与财务报表相关
的内部控制。我们的责任是对依米康公司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鉴证意
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
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以对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度有效性是否
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测试
和评价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和执行的有效性,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
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限制,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
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
鉴证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我们认为,依米康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 2012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本鉴证报告仅供依米康公司为 2012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
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何勇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莉
中国 北京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四日
四川依米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12 月31 日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索引 页码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1-13
2
四川依米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四川依米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会计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