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基建工程建设管理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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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基建工程建设管理细则

目 录 总 则 ………………………………………………………………… 1 第一章 工程项目的招投标 ………………………………………… 2 第二章 工程合同的签订 …………………………………………… 5 第三章 现场的人员管理 …………………………………………… 7 第四章 工程的质量管理 …………………………………………… 11 第五章 工程的设计变更 …………………………………………… 13 第六章 工程的现场签证 …………………………………………… 16 第七章 工程的质量验收 …………………………………………… 19 第八章 工程的计划与统计 ………………………………………… 22 第九章 工程的图档与资料 ………………………………………… 24 第十章 工程的财务与资产 ………………………………………… 30 第十一章 工程的项目审计 ………………………………………… 35 第十二章 工程的廉政建设 ………………………………………… 41 附件 1.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的删除、补充或修改内容 …………… 44 2.设计变更申请报告 ……………………………………………… 56 3.工程签证审批表 ………………………………………………… 57 4.工程图纸入库登记表 …………………………………………… 58 5.工程图纸发放登记表 …………………………………………… 59 6.工程图档借阅登记表 …………………………………………… 60 7.工程建设廉政责任书 …………………………………………… 61 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 新校区工程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初稿2006-11-2) 总 则 一、为加快新校区建设速度,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参照福州地区大学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试行)》。 二、根据工作分工,前期规划设计阶段的工作主要由代建公司(前期项目服务工作小组)负责实施,本《实施细则(试行)》主要针对施工阶段的管理。 三、本《实施细则(试行)》经院长办公会议审批颁发,对于承担我院新校区建设任务的各有关单位均具有约束力,在招投标和签订合同时应于明确告知内容,队伍进场时送发本《实施细则(试行)》,并照此执行。 四、本《实施细则(试行)》制定的参考文件: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全国人大常委会.1997.11.1);⑵《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一号].1999.8.30); ⑶《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第3号令.2000.); ⑷《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福建省人大常委会.2006.8.4); ⑸《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2003.11.24); 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条例》(建设部令第15号.1992.1.1); ⑺《福建省重点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⑻⑼《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⑽《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政部、建设部.财建[2004]369号); ⑾《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 ⑿《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⒀《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⒂《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国家教委第24号令); ⒃《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发布教育系统内部审计规范的通知》(教审[1997]2号); ⒄《关于印发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工程建设廉政工作规定等8个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闽教大办[2006]92号.2006.7.19); ⒅《关于印发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闽教大办[2006]191号.2006.11.29)。 第一章 工程项目的招投标 一、我院新校区的建设属省重点建设项目,所有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除经省重点办批准可以采取邀请招标的项目外,原则上均应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承建单位。 二、以下情况(项目)采取学院向社会公开征集比选(或议标)的方式确定委托单位: 1.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结算审计等中介服务机构的委托; 2.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内,单项服务合同估算价低于50万元人民币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性工作; 3.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内,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100万元人民币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 4.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内,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200万元人民币的工程施工项目。 三、学院向社会公开征集比选(或议标)的实施程序: 1.有关职能部门向院长办公会议提交申请报告。申请报告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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