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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面改造工程施工扬尘控制专项方案
路面改造工程
扬尘控制专项施工方案
编制:
审核:
审批:
目 录
第一节 编制目的 2
第二节 编制依据 2
第三节 组织保证措施 2
第四节 施工扬尘控制措施 3
第五节 扬尘治理联合检查制度 9
第六节 扬尘领导小组组织机构 10
编制目的
荷岳路路面改造工程位于顺德区,西起现状佛山大道(K0+030.240),终止于现状佛山一环—林上路立交西侧(K8+463.595),功能定位为城市主干路。为了有效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及创造宜居环境,为顺德区“美城行动”做出贡献,为认真贯彻落实《顺德区推进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美城行动”)工作方案》,和《佛山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以及佛山市有关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实现文明施工现场及防尘整治达到佛山市相关标准的要求,确保施工人员及周边居民的身体健康,特编制本施工扬尘控制专项方案,并成立联合检查领导小组,开展项目施工扬尘整治工作的日常检查工作。
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试行)实施细则》
3、《广东省房屋市政工程文明施工工作导则(试行)》
4、《佛山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顺城管办〔2013〕20 号
5、《顺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治理工作的紧急通知》顺府办发〔2014〕94 号
6、《关于建筑工地必须聘请已备案车队从事渣土运输和签订卫生管理责任书的通知》顺建函〔2013〕1263 号
组织保证措施
项目部建立施工现场扬尘控制责任体系并始终保持运转。
1、项目经理负责对施工全过程监督,从源头做好施工扬尘整治工作。
2、项目副经理负责对本方案的检查、监督及评价。对违法违规、不符合要求的扬尘行为必须坚决制止,不听劝阻的要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3、技术负责人负责对扬尘治理专项方案的编制、实施和检查,对投入到扬尘专项治理的人、机、材、设备等作统一安排和部署,对扬尘污染负主责。必须按照《佛山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顺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治理工作的紧急通知》的规定,落实好裸土覆盖、硬化道路、冲洗车辆、洒水降尘等4个100%必须达标的要求;必须有专门机构,指派专人负责,每天对施工现场扬尘整治工作进行检查并记录,使工地扬尘整治工作步入常规化和规范化管理。
4、专职安全员:负责每天检查扬尘治理落实及实施情况并作好记录。
5、综治员:负责对路面、加工棚、水沟、机械挖土等污染源进行覆盖。
6、施工员:负责对路面保洁人员的监督。
7、材料员:负责对项目针对扬尘整治的材料采购。
施工扬尘控制措施
一、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的来源
建设工程施工的扬尘污染,是指在房屋建设施工、道路与管线施工、物料运输、物料堆放、道路保洁、泥地裸露等活动中产生粉尘颗粒物,对大气造成的污染。
施工现场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主要有:沥青拌和、稳定土拌和、水泥、砂石、灰土、灰浆、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
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建设工地施工过程中,要做到“六必须、六不准”,即必须围蔽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必须设置冲洗设施、必须湿法作业、必须配齐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抛撒建渣、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不准现场堆放未覆盖的裸土。确保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总体受控。
积极开展社会舆论监督,发动群众参与监管,设立施工扬尘举报投诉电话,接受公众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的举报和投诉;邀请社会热心人士担任施工扬尘整治义务监管员,对施工工地进行监督和举报。对违规制尘的工地项目名称、相关责任单位、处罚情况,各监督管理单位可以通过网站、报纸、媒体等向社会曝光公示。
对涉及扬尘问题的作业班组进行专项防止扬尘交底,将扬尘防止工作具体落实到操作层,并建立奖罚制度以推动施工扬尘污染控制过程。项目部与作业班组签订扬尘治理目标责任书,对扬尘治理工作进行目标化管理。
二、设置围档
1、根据规划红线范围,沿荷岳路从佛山一环至佛山大道长约7.5公里区域内,设置高度不低于2.2m的彩钢瓦围墙,确保整个施工区域与外界充分隔离。在施工工点出入口大门处设置冲洗设备、沉淀池及排水沟。施工运输车辆、挖掘机械等驶出工地前必须清除泥土作防尘处理,严禁将泥土、尘土带出工地。
2、轻质围板应符合以下标准:
(1)采用轻质围板时,要求使用装配式双面彩钢夹心板(板房板),不允许使用单层压型钢板或镀锌钢板。围板用角钢支撑,并通过C型钢柱与在地面固结,钢柱间距不大于3.3米。
(2)围蔽脚线统一采用砖砌20厘米高、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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