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刑法(一).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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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刑法(一)

一、经济刑法学概述 民法大全学说汇纂中,就有保证当时的谷物供应和管理而惩治投机倒把和囤积谷物的规定。 罗马法中也保存着禁止特定货物如铁器或者武器出口的规定,违者处死刑和没收财产。 1872年英国希尔提出经济犯罪概念 我国近现代79年刑法典、单行刑法、97年刑法典 相关范畴的关系 1.社会现象与犯罪 2.犯罪与经济犯罪 3.经济犯罪与经济刑法 4.刑法→经济刑法→经济刑法学 5.刑法学与经济刑法学 6.经济刑法学与经济学 7.经济刑法学与经济法学 二、经济刑法的概念 1.广义的经济刑法,“是指一切同经济活动与经济利益有关的刑法规范,即所有与经济有关的刑法规范均属经济刑法的范畴。” 2.狭义的经济刑法,“是以整体经济及其重要部门或者制度为保护客体的刑法规范。” 3.折中的经济刑法,是指规定违反经济法规的经济违反行为的处罚条件及其法律后果的刑事法律规范。 三、经济刑法的特征 (一)可变性(相对不稳定性) 79年刑法典分则第三章 走私罪,投机倒把罪,伪造、倒卖计划供应票证罪,偷税、抗税罪,伪造国家货币或者贩运伪造的国家货币罪,伪造有价证券罪,伪造车、票、船票、邮票、税票、货票罪,破坏集体生产罪,挪用救灾救济款物罪,假冒商标罪,盗伐、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罪,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非法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罪。 97年刑法典分则第三章:108个罪名 (二)散在性(表现形式多样性) 分散在其他法律法规中 空白罪状 《刑法》第141条第2款,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照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 (三)交叉性 (四)补充性 (五)保障性 四、经济刑法的功能 (一)确定和惩罚经济犯罪 (二)维护社会的经济秩序 (三)规制司法、保障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和公民的基本人权 五、经济刑法的渊源 世界各国 (一)在普通刑法中加以规定 1968年意大利刑法典 第七章 公共信用之犯罪 第八章 工商经济之犯罪   (二)经济刑事特别法(单行刑法) 美国《反组织犯罪侵害合法组织罪》、《反涉外腐败活动法》 德国1976年《反经济犯罪法》、1986年第二部《反经济犯罪法》、1997年《反腐败法》 (三)附属刑法 英美法系 依附型附属刑法 独立型附属刑法(有独立的罪刑条款,可以独立适用),如美国的《谢尔曼法》、《威尔逊关税法》、日本的《商标法》 (四)独立的经济刑法典 德国,20世纪50年代,《经济刑法统一法》,内容为总则内容,分则内容散见于刑法典和单行刑法中 荷兰1950年《经济刑法》,共87个条文 (五)国际法律中有关经济刑法的规范 跨国经济犯罪,国际条约规定的经济犯罪,双边、地区性或者多边性条约,国际性公约 如,《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国际商标注册马德里协定》及其议定书、《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下列属于刑法渊源的是: A .刑法典 B .单行刑法 C .附属刑法 D .刑法修正案 我国经济刑法的渊源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2.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经济刑事特别法(单行刑法)充实到刑法典中,1998年《关于惩治非法买卖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的决定》 3.中华人民刑法修正案 4.散见于非刑事法律中的有关经济刑法规范 如,产品质量法、公司法、破产法 200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法》,第42条,伪造、变造人民币,出售伪造、变造的人民币,或者明知是伪造、变造的人民币而运输,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一万元以下罚款。 刑法规定:171条,出售、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运输,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 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5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经济刑法所作的立法和司法解释 对一些数额、情节加以明确 对一些易产生歧义行为加以明确 根据立法精神,对刑法做出修正 2000年关于对变造、倒卖变造邮票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将变造、倒卖变造的邮票数额较大的行为,依照刑法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定罪处罚 判断对错: 将信用卡诈骗罪中的“信用卡”解释为“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属于类推解释。 经济刑法的法律解释存在的问题: 第一,立法解释过于单薄,很多需要权威解释,但是极少 第二,司法解释并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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