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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房地产登记技术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房地产登记技术规程
UDC
P JGJ -2010
房地产登记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of real estate registration
(征求意见稿)
2010— 月 — 日 发布 2010 — 月 — 日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房地产登记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of real estate registration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10年 月 日
出版社
2010 北 京
前 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lt;2008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gt;的通知》(建标〔2008〕102号)的要求,为配合《物权法》、《房屋登记办法》等房地产登记相关法规实施,在认真总结我国房地产登记工作实践和理论研究成果,参考海内外房地产登记规范,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由11.总则、2.术语、3.登记基本单元编码、4.申请材料要求、5.登记程序、66.登记归档、7.登记信息及附录A登记种类、附录B登记表和附录C主要登记类型申请材料清单组成。
本规程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
本规程由中国房地产研究会房地产产权产籍和测量委员会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在执行过程中,房地产登记机构和登记人员应积极总结经验,及时提出完善规程的意见或修改建议,并请将意见、建议寄送中国房地产研究会房地产产权产籍和测量委员会(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9号建设部北配楼南楼206室,邮政编码:100835)。
主编单位:中国房地产研究会房地产产权产籍和测量委员会
参编单位:
成都市房屋产权监理处
杭州市房产交易产权登记管理中心
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无锡市房产管理局产权监理处
绍兴市房地产管理处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主编:沈建忠
主要编写人员:
姜万荣 杨佳燕 王 策 赵鑫明 严 勇 刘 松
陈 浩 喻荣胜 管建平 陈亚菁 曾 婷 罗佳意
万孝红 于 阳 何 文 朱雪茹 陈志良 李晨光
主要审查人员:
目 次
11 总则
22 术语
43 登记基本单元编码
43.1 一般规则
43.2 分段规则
63.3 各类编制方法代码结构及赋码要求
94 申请材料要求
155 登记程序
155.1 一般规定
155.2 申请
175.3 受理
205.4 审核
235.5 登簿
245.6 发证
256 登记归档
256.1 一般要求
256.2 存档范围
256.3 档案管理
347 登记信息
347.1 一般要求
347.2 登记信息的利用
38附录A 登记类型
41附录B 登记表
67附录C 主要登记类型申请材料清单
67C.1 所有权登记
78C.2 抵押权登记
84C.3 地役权登记
87C.4 预告登记
97C.5 其他登记
1 总则
1.0.1 为规范房地产登记业务流程,维护房地产交易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房屋登记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房地产登记。
1.0.3 房地产登记应遵循下列原则:
1 依法登记原则。房地产登记应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按照本规程进行登记。
2 权利主体一致原则。房地产登记应遵循房屋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权利主体一致的原则。
3 法定机构登记原则。房地产登记应由房地产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设立的房地产登记机构负责。
4 依申请登记原则。房地产登记应依照申请启动,但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5 依法查询原则。房地产登记机构应依法提供房地产登记信息查询。
1.0.4 房地产登记,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房地产 real estate
定着于地表或地下人工建造的建筑物、构筑物和特定空间及它们所占用的土地。
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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