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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G入门与提高 第四节 对象的几何变换、创建基准面及工作坐标系
第四节 对象的几何变换、工作坐标系及基准面
4.1对象的几何变换
对象的几何变换,用于对已存在的几何对象进行平移、旋转、复制和缩放等几何变换,可以变换曲线、实体、片体等各种二维或三维几何对象,一般多用于变换曲线。
4.1.1变换方法
在工具条中点选 图标,或通过下拉菜单“编辑(Edit)—变换(Transform)”,就会弹出变换对象选择对话框,选择好变换对象后按“确定”,即可弹出如右图所示的变换方法对话框。
4.1.2变换选项
一旦确定一种变换方法,并根据该方法的需要指定变换参数后,系统将显示一个如右图所示的变换选项的对话框,由于选择新的变换对象、改变变换方法、指定变换后对象的存放图层等功能。
重新选择对象:即用“分类选择”子功能选择新的变换对象,而保持原变换方法不变。
变换类型:即在不重新选择变换对象的情况下,修改变换方法,当前选择的变换方法以简写的形式显示在“-”符号后面。
目标层:即变换完成后,指定新建立的对象所在的图层。共有三种选项供选择:
工作:变换后的对象放置在当前工作图层中。
原先的:变换后的对象保持在源对象所在的图层中。
指定:变换后的对象被移动到指定图层号的图层中。
跟踪状态:这是一个开关选项,若设置为ON,则在源对象与变换后的对象之间画连接线。该选项可以和“平移、比例、旋转、镜像、重定位”等变换方法一起使用,以建立一个封闭的形状。该功能对源对象类型为实体、片体或边界时不可用。
分割:即把变换距离(或角度)分割成相等的几个部分,实际变换距离(或角度)只取其中一部分的值。指定的值称为“等分系数”。该选项可用于“平移、比例、旋转”变换方法。对平移变换方法,实际变换距离是指定距离除以“等分系数”的商;对缩放变换方法,实际变换比例是指定比例的“等分系数”次方根;对旋转变换方法,实际变换角度是指定角度除以“等分系数”的商。
移动:即变换后,将源对象从其原来的位置移动到由变换参数所指定的新位置。对于参数化对象(该对象是依赖于其他父对象而建立的),只有当选择了其所有的父对象一起进行交换,才能使用“移动”选项,变换后还是保持原来的依赖关系不变。对实体对象的变换,在缩放方法中不能使用移动选项。
复制:即变换后,在由变换参数所指定的新位置复制源对象的一个拷贝,而源对象保持不变。对于参数化对象(该对象是依赖于其他父对象而建立的),复制后建立的新对象其相关信息将会丢失。
多重复制:即变换后,按指定的变换参数和拷贝个数在新位置复制源对象的多个拷贝,而源对象保持不变。相当于一次完成多次相同参数的复制操作。
取消最后:即立即撤消最后一次的变换操作,但保持最初选择的源对象继续被选定。该操作可以在“移动、复制、多重复制”选项后使用。
4.1.3变换方法的使用
1.平移与复制(Tanslate):将选定对象平移或复制到另一点(To A Point/至一点),或者平移(或复制)指定的偏置距离(Delta/增量)。
注意,在使用“至一点”时,在点构造器中要选择两个点,第一个点是变换对象的某一个特征点,第二个点是要移动到的目标点。
操作步骤:
用“分类选择”菜单选择要变换的对象。
选择“平移”变换方法。
指定参数;对“至一点”平移方法,指定第一点(参考点),再指定第二点(目标点),平移后的对象相对于目标点的方位与平移前的对象相对于参考点的方位一致;对指定“增量”平移方法,相对于平移前的位置沿坐标轴方向偏置指定偏置距离。
指定合适的变换选项,单击“移动”按钮实现将源对象移动,单击“复制”按钮实现源对象的拷贝,可以多次单击“移动”或“复制”选项按钮实现多次移动或拷贝。
操作结束后,单击变换选项对话框中的“取消”按钮。
2.比例缩放(Scale):将选定对象相对于指定参考点成比例放大(缩小),选定对象在参考点处不移动。
不同的参考点情况下的均匀缩放如下图所示。
操作步骤:
用“分类选择”菜单选择要变换的对象。
选择“比例”变换方法。
指定参考点,被变换对象在参考点处不移动。
指定放大(或缩小)的比例因子,对均匀缩放,指定比例因子,变换后的对象相对于参考点均匀的放大(或者缩小);对于非均匀缩放,单击“非均匀比例”选项,在弹出的对话框中分别指定三个坐标轴方向的缩放因子XC-比例、YC-比例和ZC比例,变换后的对象相对于参考点在每个坐标轴方向放大(或缩小)的比例都可以不一样。
操作结束后,单击变换选项对话框中的“取消”按钮。
3.绕点旋转(Rotate About a Point):将选定对象绕选定的参考点并与Z轴平行的轴线旋转指定的角度,角度方向逆时针旋转为正。
对“两点方式”旋转方法,则指定两点,从参考点到第一点的连线在旋转平面(与旋转轴垂直的平面)上的投影线与从参考点到第二点的连线在旋转平面上的投影线之间的夹角为旋转角,逆时针方向旋转为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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