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江堰支行反洗钱组织机构建设-【word】可编辑.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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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 PAGE 6 南充市商业银行都江堰支行反洗钱工作组织机构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落实反洗钱各项监管工作,建立健全我支行反洗钱工作管理机制,确保我支行各项业务的稳健经营和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及《南充市商业银行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制度》、《南充市商业银行反洗钱岗位管理办法》结合我支行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反洗钱岗位包括向上级分行、总行汇报以及联系当地人行、外管理局、银监分局和当地公安部门,就反洗钱工作制度执行、政策落实、工作动态、检查接待及相关报表、重大可疑的报送等进行接洽。配合、协助有权机关、人民银行开展反洗钱调查工作。 第二章 反洗钱牵头组及岗位职责 岗位职责说明 岗位 姓名 职责说明 行长 王成革 领导小组组长,第一负责人,负责组织、领导整个业务的开展、接受人行检查等。 风险执行官 张杰 领导小组副组长,支行分管领导,负责对整个业务开展的内容、进度安排及相关制度的执行,接受人行检查等。。 坐班经理 李龙 领导小组副组长,直接执行人,主要负责整个业务的具体实施及对营业网点柜台人员进行培训、监督、指导、检查工作、接受人行检查等。 坐班经理助理 万红梅 领导小组成员,对日常业务进行监控、监察、对系统业务进行初步赛选,已经审核个人、对公开户环节。 反洗钱岗位员 刘雪萍 领导小组成员,具体业务经办人员,负责具体业务的系统甄别、资料保管、档案管理,上报信息等具体工作。 综合经理 李艳 领导小组成员,对相关法律法规制度进行情况进行监督,并实施奖惩措施,各岗位间协调工作。 第三条 成立以都江堰支行行长为组长,风险执行官和坐班经理为副组长的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反洗钱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营业部。(名单详见上表) 都江堰支行营业部为反洗钱牵头主管部门,负责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人民银行的规定,以及总分行的措施,制订并完善我支行反洗钱制度、工作计划,协调各部门工作开展,组织实施全行反洗钱业务培训及宣传工作,同时展开反洗钱甄别、识别等具体工作。 第四条 反洗钱领导办公室负责按季度举办全行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通报支行反洗钱工作情况,并向总分行以及人民银行提交季度工作总结。 第五条 具体岗位职责包括: 1. 反洗钱办公室负责组织本行反洗钱相关知识的培训,及时将有关反洗钱规定、实施细则、信息、报告路径、应急措施、处理可疑交易措施等传送到每位员工,并保存培训记录,同时,做好员工培训,提高全行反洗钱意识和工作水平及每半年的自律评估。组织开展反洗钱宣传工作并将各分支行宣传情况汇总上报人民银行 2. 反洗钱岗负责按季报送反洗钱非现场监管报表、反洗钱工作报告作。 4. 坐班经理指导和督促反洗钱岗上报大额和可疑交易,以及客户身份识别、客户风险等级划分等工作。 5. 反洗钱工作小组负责接受当地人民银行开展的反洗钱检查。严格执行反洗钱工作中的保密制度。 6. 反洗钱岗做好反洗钱档案收集和保管工作。 8. 反洗钱小组负责对分支行反洗钱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9. 完成人民银行交办的其他反洗钱工作事项。 第三章 反洗钱岗位员职责 第六条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人民银行和总行文件的要求设置,在支行业务经营和管理中落实相关规定;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对各分支行各网点反洗钱工作进行指导、管理、培训、监督、评价、考核和问责。 第七条 按照总行要求,指导营业网点、业务部门开展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持续识别工作,积极推进联网核查制度执行和落实,汇总本条线反洗钱非现场监管报表。按照人行要求按季报送反洗钱非现场监管报表和反洗钱工作报告,每半年做好自律评估工作。 第八条 督促营业网点完成客户风险等级分类工作,并录入系统,做好日常维护工作。 第九条 建立反洗钱动态风险监控制度,及时了解、收集和掌握反洗钱工作动态,及时发送反洗钱风险提示,定期向总行零售业务部和风险管理部报告分析反洗钱情况。 第十条 积极主动配合总行开展反洗钱宣传工作并留存相关宣传资料。 第十一条 遵循保密原则,保守反洗钱工作中涉及的所有秘密。 第十二条 做好反洗钱档案归档工作,定期向总行反洗钱牵头部门报送反洗钱相关工作档案。 第十三条 负责接受当地人民银行和总行开展的反洗钱检查、审计。 第十四条 完成当地人民银行及本行反洗钱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反洗钱工作事项。 第四章 各营业网点坐班经理反洗钱管理职责 第十五条 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人行规定和总行、分支行文件,负责向总行零售业务部及相关业务部门就反洗钱工作的联系、咨询及报表报送。 第十六条 组织本网点反洗钱相关知识的培训,负责营业网点反洗钱法规、政策文件的内部管理、传递及咨询,做好新到岗员工的培训,具体开展反洗钱宣传工作。 第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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