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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武苟村集镇扶贫大棚项目招标文件-公共资源交易
成武县苟村集镇扶贫高温大棚项目
招 标 文 件
SDAK-HZZB-2017037-132
招 标 人:成武县苟村集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安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17年6月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3
第三章 评标办法…………………………………………………15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18
第五章 工程量………………………………………………37
第六章 图纸……………………………………………………38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40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41第一章 成武县苟村集镇扶贫高温大棚项目投标邀请书
公司:
1、招标条件
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资金。该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 2.2建设地点: 2.3建设内容:新建四个高温蔬菜大棚
2.4工期要求: 2.5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所包括的全部内容(另有文字说明的以文字说明为准)。
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图纸设计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报名时间及办法
请你单位于20年至20年月日,每日上午0时至10时,下午230时至00时成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购买招标文件。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注: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单位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证法定代表人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注:以上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并附二份加盖单位公章(红色)的复印件供备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不齐全者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陈主任
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安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菏泽市中华路与青年路路口桑盾大厦6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017年6月26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成武县苟村集镇人民政府
地址:成武县苟村集镇
联系人:陈主任
联系电话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山东安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菏泽市中华路与青年路路口桑盾大厦6楼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8253040030 1.1.4 项目名称 成武县苟村集镇扶贫高温大棚项目
1.1.5 建设地点 成武县苟村集镇大曹庄 1.2.1 资金来源 省财政扶贫专项资金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该项目工程设计文件所包括的全部内容(另有文字说明的以文字说明为准)。1.3.2 计划工期 2017年8月20日之前完工 1.3.3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图纸设计要求。③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1.9.1 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1.10.1 招标文件答疑 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三日内,应将踏勘现场、招标文件、施工图纸中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一式两份提交于招标代理机构,由招标代理机构与招标人共同作出答复,以书面形式发给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此答复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此答复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答复为准。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2017年7月5日11:30时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截止时间 2017年7月5日17:30时 1.11 分包 如部分非主体专业工程需分包时,应征得招标人同意,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分包。 1.12 偏离 不允许存在实质性偏离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投标邀请书、招标文件答疑、补充资料、通知、有关情况说明、图纸会审记录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7年7月5日11:30时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7月20日9:30时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2017年7月5日17:30时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2017年7月5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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