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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地挂钩工作总体方案
河南省人地挂钩
(2012.2.20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32号)精神,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和人地挂钩工作,促进土地要素在城乡之间、地区之间优化配置,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加快城乡统筹发展进程,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对〈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批准实施河南省加快中原经济区建设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总体方案的请示〉的批复》(国土资发〔2012〕 号)要求,结合河南省建设中原经济区的实际需要,制定本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保障农村农业农民的发展权以农村土地整治为平台,以城镇吸纳农村人口和城市化地区吸纳外来人口进入城市定居规模为依据,以人地挂钩政策为抓手,实现城乡、区域间土地要素合理配置,人口城镇化与土地城镇化推进。引导城市资金等要素向农村转移,构建城市反哺农村、工业支持农业、发达地区带动欠发达地区的良性机制,促进城乡统筹和“三化”协调发展,支持中原经济区建设。
(一)保护耕地通过实施人地挂钩确保耕地面积质量有提高()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城乡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有。
()符合规划人地挂钩工作中建设用地的整治和指标的落地使用都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规划、村镇建设规划、产业布局规划()实行规模控制的原则。。
()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开展人地挂钩必须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村集体组织和农民的主体地位。
()因地制宜的原则。人地挂钩要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条件和水平相适应,与同步推进城镇化、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相协调,与新农村建设、社区管理、基础设施和产业布局等相配套。选择条件成熟的城乡结合部以及产业集聚区和各类工业园区附近村庄开展整治,按照“统统建”的模式拆旧建新,积极推进当地农民生产生活向城市化方向发展。对于远郊偏远地区,可采取“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模式,积极引导农民向小城镇和新型农村社区集中。()维护农民权益的原则。实行有偿流转,收益,使农民切实受益,生活水平真正得到改善。(一)建设用地整治流转目标任务从2012年起,全面实施已启动的“千村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尽快完成旧村复垦任务,同时,进一步加大农村建设用地整治力度,并通过人地挂钩政策将结余的农村建设用地有偿流转到城镇使用,以更好地推动城乡用地布局调整和结构优化,提高集约节约用地水平,为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力争到2020年农村建设用地400万亩以上,其中2万亩通过人地挂钩政策有偿流转中原城市群,其余部分用于当地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和基础设施、服务设施、公益事业建设及农村产业发展等用地。同时,为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农村土地整治及高标准农田建设争取20亿元以上的直接流转收益。近期每年的任务分别为:
2012年(试点),整治农村建设用地0万亩,其中万亩通过人地挂钩政策有偿流转到城镇使用,同时,为当地农村取得0亿元以上的直接流转收益。
2013-2015年,每年整治农村建设用地0万亩,其中万亩通过人地挂钩政策有偿流转到城镇使用,同时,当地农村得0亿元以上的直接流转收益。
(二)基本农田建设目标任务继续推进农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建设,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示范县(市)建设。根据我省资源和资金投入能力以及国家的总体安排,计划在“十二五”期间完成高标准基本农田整治规模大约3000万亩。按照计划,每年实施600万亩。(三)
四、编制专项规划
布置全省各县(市、区)政府应用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组织开展农村建设用地专项调查,摸清本地农村建设用地现状、权属、类型,分析农村建设用地整治复垦潜力,了解当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和建新拆旧意愿,评价城镇建设用地需求。在此基础上编制本行政区域的人地挂钩专项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建设规划城乡建设、基础设施布局、环境保护、产业发展等相关规划协调衔接上报省辖市人民政府审批,省辖市汇总数据报省土地整治办公室备案。
县级专项规划主要内容包括:农村建设用地调查和整治潜力评价,相关规划衔接情况,工作组织,挂钩复垦项目总规模和分年度实施规模,实施时序,补偿方案,安置方案,新村安置用地方案,资金预算与筹措方案,相关保障措施等。
该项工作完成2012年5月底之前。
()下达年度控制规模省土地整治办公室评价各地城乡建设用地情况和社会经济发展形势,结合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安排,按照规模控制、有序使用的要求,综合平衡下达年度挂钩控制规模,作为各地通过人口挂钩增加城镇建设用地的上限。
2012年该项工作月底之前完成,以后每年12份下达下一年度的控制规模。
()编制年度实施方案各县(市、区)根据省下达的年度挂钩控制规模,编制年度挂钩实施方案,实施期限为一年。根据挂钩专项规划和现实条件确定年度农村建设用地整治、实施时序、结余建设用地面积等,落实具体建设用地复垦地块,逐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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