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证据的运用.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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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证据的运用

侵权损害赔偿项目的证明形式 4、交通费:22条 出租车、公交车票据;加油票、黑车一般不认可;无法核对,法院酌定; 5、营养费:24条 A. 营养医嘱或者法院根据伤情判定; B. 实际购买营养品的票据;酌定 6、残疾器具费:26条 一次性;再行主张; 7、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伤残赔偿金、 被抚养人生活费: 不当得利的适用 1、借款合同纠纷与不当得利纠纷 * 案例 2、不当得利纠纷中原告、被告的举证责任 原告:给付原因不存在、无效或者嗣后不存在、给付目的不达 被告:证明其保有利益的法律上的原因 3、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与其他请求权的竞合 赵某诉刘某不当得利纠纷案 不当得利的适用 3、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与其他请求权的竞合 A.不当得利是债的发生原因之一,不当得利之债是与合同之债、侵权之债、无因管理之债相并列的债法制度。 B. 不当得利的性质属于法律事实,其本身并不是设立债的关系的法律行为,而是由于不当得利发生而产生债的关系。因此,得利人在获得不当得利时,在主观上并没有产生债的效果意思,而是按照法律规定产生的债的关系,所以不当得利之债属于法定之债,以此区别于合同之债。 C.学界对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与民法上的其他请求权之间的关系存在辅助说和竞合说的不同观点,但是鉴于我国立法上尚未对各种请求权在民法体系结构中进行安排,故司法实践中应将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适用于非合同非侵权事实所产生的法律关系中。 马某诉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案 谢谢各位!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侵权案件中民事证据的运用 王玲芳 纠纷发生阶段:尽早介入、固定证据 (民诉法解释116) 诉讼阶段:证人证言、调取证据、申请鉴定 (民诉法解释114、115) 一、证据的收集 责任成立:过错、加害行为、因果关系、损害后果 损害赔偿:医疗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等 二、证据的种类 一般规则:谁主张谁举证 特殊规则:举证责任倒置 侵权责任特别法中的规定:消法23条3款 三、举证责任分配 A.法条依据: a.《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2条: b.《民事诉讼司法解释》第90条(新增):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B.证明的对象:处于未确定或者争议的案件实体事实(不包括当事人的自认、法院推定的事实、司法认知的事实---需要充分的反证、发现新的事实及合法撤回才能推翻) C.一般举证分配:原告就其诉讼请求所主张的事实举证--被告就抗辩事实举证--原告就反辩所依据的事实举证-- 1、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规则 原告的侵权责任举证 A. 加害行为、损害后果、因果关系、过错 1.加害行为:违反义务-法定义务(行政法规)-注意义务 2.损害后果:人身或财产的损害、法律规定下的纯粹经济损失,护理费、专家责任、公证责任等 3.因果关系:责任成立、责任范围,相当因果 4.过错:主观概念、客观标准 *在证明标准中侵权行为与过错的重合 被告抗辩的举证要求 B. 针对侵权责任构成要件进行 a. 过错:受害人过错(闯红灯) b. 原因力:受害人行为、自身疾病的参与 c. 其他免责事由: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第三人过错、 不可抗力等 特殊归责原则下的证明责任 A.过错推定(6条2款):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a. 58条:医疗机构存在违反诊疗规范、隐匿拒绝提供、伪造篡改销毁病历的行为; b. 85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物件致人损害) ? c.88条:堆放物倒塌造成他人损害,堆放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堆放物倒塌致害) d.90条:因林木折断造成他人损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 91条: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特殊归责原则下的证明责任 B.无过错责任(7条):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行为的,依照其规定。 高度危险的一般条款(69条):从事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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