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深上市、交易规则总结(修订).docVIP

沪深上市、交易规则总结(修订).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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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深交所规范运作指引总结 事项 深主板 中小板 创业板 累积投票 应当在董事、监事选举中积极推行控股股东控股比例在30%以上的公司,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应当在公司章程中规定选举二名以上董事或监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度。市公司股东大会在选举或者更换董事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董事会可以设立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应当设立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应当设立审计委员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 应当提交股东大会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非日常),应当以现场方式召开,董事不得委托他人出席或以通讯方式参加表决 无 董监高任职禁止 公司法规定; 市场禁入; 公开认定不适合;公开认定不适合三年内公开谴责;立案侦查三年内证监会行政处罚三年内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市场禁入公开认定不适合兼任高管以及职工代表的董事人数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高的监事人数单一股东提名监事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高的监事人数董、高直系亲属不得担任公司监事。董事、副总经理或财务负责人担任董事、经理、副经理或财务总监担任辞职后三年内交易日聘任理由、上述人员辞职后买卖股票独立董事不得委托非独立董事一名董事非关联董事不得委托关联董事独立董事不得委托非独立董事一名董事不得在接受超过两名以上两次未亲自出席12个月未亲自出席董事会超过总数的两次未亲自出席12个月未亲自出席董事会超过总数的公开致歉300万300万提名、任免董事;聘任、解聘高管;董事、高管的薪酬;盈利但现金分红;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委托理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投资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股权激励计划;盈利但现金分红;委托理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投资上年最后登记的股份为基数,25%; ②满一年,新增的无限售股份直接锁75%,有限售条件的计入下年; ③未满一年,新增全锁 离任锁定 锁定6个月 ①离任六个月后的月内出售股票50%。离职申报之日起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也锁定个月内离职申报之日起个月个月之间离职申报之日起个月离职申报之日起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也锁定。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10日内重大事项发生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公告前30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10日内重大事项发生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10日内重大事项发生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定期报告公告前0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10日内重大事项发生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预计未来六个月内 ①预计未来六个月内十二个月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受到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预计未来六个月内出售后与第二大股东比例差额5%;1%两日内公告 增加或减少1%两日内公告 无 控股股东增持(连续12个月30%且12个月增持2%) 增持1%、2%时1%、2%时专职人员不少于三人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向董事会报告一次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每年结束前两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在每年结束后两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委员会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出具核查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一次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上市公司应当尽量避免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三十日内接受投资者现场调研、媒体采访等。年报披露后十个交易日内举行年报说明会,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保荐代表人应当出席说明会 二、沪深上市规则总结 (一)共同且需关注: 1、暂缓披露的理由和期限:(1)拟披露的信息尚未泄漏;(2)有关内幕人士已书面承诺保密;(3)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未发生异常波动。经本所同意,公司可以暂缓披露相关信息。暂缓披露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两个月。 2、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和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3、董秘资格禁止性条件:(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2)最近三年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3)最近三年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4)本公司现任监事; 4、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及时指定一名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并报本所备案,同时尽快确定董事会秘书的人选。公司指定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之前,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深交所为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5、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期内保荐机构应当自发行人披露年度报告、中期报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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