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13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国际技术贸易复习(最新版)
2013 年国际技术贸易复习资料
1. 无异议注册原则
第一种答案:无异议注册原则。商标权原则上属于先注册人,在商标注册后的规定期限内,若
有首先使用人提出异议,并提出了首先使用商标的证明,则已办理的注册予以撤消,否则如果
在此期间无异议,则商标权属于先注册人
第二种答案:无异议注册原则是吸收了注册在先原则的优点形成的混合原则。商标注册申请
经初步审核并公告后,商标注册申请人取得商标注册优先权,但在规定期限内任何人均可提
出异议,如超过规定期限无人提出异议,商标权属于先申请人。如在规定期限内,先使用人
提出异议,并且异议成立,商标权授予先使用人。
2. 询价
广义的询价是指获得准确的价格信息,以便在报价过程中对工程材料(设备)及时、正确的定
价,从而保证准确控制投资额、节省投资、降低成本。询查材料设备价格的方法有:造价信
息(地区刊物)、电话询价、上网查询、市场调查、厂家报价等。询价时应该能尽可能多的提
供预购的产品信息,数量等
狭义的询价特指一种政府采购手段,即询价采购,是指询价小组根据采购人需求,从符合相
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并向其发出询价单让其报价,由供应商一次
报出不得更改的报价,然后询价小组在报价的基础上进行比较,并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一种采
购方式
3. 防御商标
所谓防御性商标就是企业将已注册的商标覆盖更多商品或服务,或把与自己的商标图案、文
字形似音近的都作为联合商标注册,原商标为主商标,其余称防御商标。因此,注册防御性
商标的方式主要有两个,第一,商标所有人在原注册商标使用的商品(或服务)类别外,跨行
业申请注册若干相同商标;第二,商标所有人为了防范他人在同类别商品(服务)上申请类似
商标,在同行业、同类别内申请注册和原商标近音、同音或字形近似的商标
4. 专有技术
专有技术,又称秘密技术或技术诀窍,是指从事生产、管理和财务等活动领域的一切符合法
律规定条件的秘密知识、经验和技能,其中包括工艺流程、公式、配方、技术规范、管理和
销售的技巧与经验等。 专有技术指先进、实用但未申请专利的技术秘密,包括设计图纸、
配方、数据公式,以及技术人员的经验和知识等。
5. 比价
比价,在交易磋商中,对不同来源的发盘价格进行综合研究分析比较后作出决定的过程。比
价在我进出口业务中是基本的工作要求。当我们收到国外来盘后,一般要对来盘中的各项交
易条件进行全面分析,根据所掌握的资料.结合我们的经营意图加以认真研究、还要对不同
来源的发盘内容进行综合比较,以便挑选适当的对象,进行还盘和研究还盘条件。比价不仅
是要比较来盘的价格,同时也要分析比较来盘的其他交易条件,注意各个交易条件对价格产
生的影响。因此.在比价时,还要找出由于其他条件的不同而引起的差价(如不同品质、规
格、包装差价。不同成交数量的差价,不同支付条件的差价,不同装运条件的差价等)。
6. 试用协议
试用协议又称选购协议,是技术秘密所有则选择理想合作伙伴,拟引进技术秘密一方为进一
步了解技术秘密状况,评估其经济价值,而签订的一种适用性,可选择的协议。协议对双方
签订正式合同不具约束力,也不是签订正式合同必经的步骤,其内容也不反映在正式合同中,
是一种自成一格的独立文件。
7. 商标
第一种答案: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
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用于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由文字、图形、
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声音、颜色组合,或上述要素的组合,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是现
代经济的产物。在商业领域而言,商标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
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经国家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受
法律保护。商标通过确保商标注册人享有用以标明商品或服务,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以获取报
酬的专用权,而使商标注册人受到保护
第二种答案:商标作为一种标记(sign),在 TRIPs 协议诞生前,国际上尚无统一的定义。
TRIPs 协议第15 条第1 款规定:任何能够将一个企业的商品或服务与其他企业的商品或服
务区分开的标记或标记的组合均应能成为商标。这种标记一般用文字、图形、字母、数字、
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组合表示,并且置于商品或商品包装上、服务或服务说
明书上。可见,商标是附于商品的人为的标志,具有显著性特征;这种标志象征着商品的质
量和信誉,是企业的无形资产。商品商标、服务商标、证明商标、集体商标、联合商标、防
御商标、共有商标、地理标志、驰名商标、注册商标、未注册商标。
8. 先使用原则
商标权取得以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