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相关政策(新)2015.5.14 幻灯片.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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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相关政策(新)2015.5.14 幻灯片

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概述 一、基本医疗保险相关内容 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分别于2000年和2008年启动,在逐步建立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为辅的面向社会群体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基本医疗保险重点是基本,基本医疗保险依据《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项目》三个目录和一个协议相关医保政策规定约束医疗行为,靠三个目录来解决医疗保险的基本问题,用协议加强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的管理,定点医疗机构、药店按照三个目录、一个协议和医疗保险的有关政策要求,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因病施治的原则,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 (一)、“三个目录”相关内容 1、《药品目录》分西药部分(有1292个药品)、中成药部分(有1187个药品)、中药饮片三部分。《药品目录》根据病种规定用药范围,药品分甲、乙类,西药部分甲类药品349个,乙类药品943个,中成药部分甲类药品252个,乙类药品935个,甲类药品为公费用药,乙类药品个人先自付10%后再按规定的比例报销。 2、《诊疗项目目录》 《诊疗项目目录》按不同类别确定了基本医疗保险准予支付费用诊疗项目(公费部分)和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诊疗项目(个人先自付10%后再按规定的比例报销)两部分。 3、《医疗服务设施项目》 《医疗服务设施项目》包括取暖费、床位费。基本医疗保险只支付普通病房多人间床位费,一级医疗机构7元、二级9元、三级11元。 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严格执行“三个目录”,凡是超出“三个目录”范围外的药品、诊疗、服务项目都为自费部分。 (二)缴费比例 1、 单位在职人员按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的10%缴纳。其中单位8%,个人2%。单位退休人员按8%缴纳,个人不缴费;灵活就业人员个人按10%缴纳。 2、居民成人基本医疗保险120元,大病补充医疗保险60元;学生基本医疗保险20元,大病补充医疗保险20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中央财政补助220元,地方财政补充55元,自治区财政补充55元。 (三)医保基金构成及用途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构成。 统筹基金主要用于特殊门诊慢性病、住院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个人账户基金支付门诊、药店购药费用、特殊门诊慢性病和住院费用应由个人负担部分。 职工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划入比例 (四)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城镇职工统筹基金起付线标准:一级医疗机构200元、二级医疗机构450元、三级医疗机构500元,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55000元。 (五)参保人员如何就医、购药? 参保人员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应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诊疗手册。 参保人员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应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诊疗手册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证、单位证明或居委会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就医结算。 (六)参保人员住院如何办理转诊转院手续? 参保人员就医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双向转诊制度。定点医疗机构因技术设备等条件限制或病情需要,确需转院治疗的,需经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州奎屯医院)办理转诊转院手续,并经奎屯市社会保险管理局和奎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再转往自治区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治疗。急诊危重患者可在5个工作日内补办转院手续。 对转往疆外的,直接由转往的自治区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直接转出就诊。 (七)异地居住人员如何办理异地就医手续? (1)申报《奎屯市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居住人员登记表》 (2)本人一寸照片一张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单位证明一份 (5)异地居住地派处所(或居委会)证明一份 携带以上资料到社会保险管理局办理异地就医手续。 (八)已在异地就医仍需转院或异地居住人员在居住地需转院的参保人员,如何办理转院手续? 应持有本人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的转院证明,转上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其用药范围、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项目等执行自治区“三个目录”。 (九)急诊住院如何办理手续?费用如何结算? 参保人员因出差、探亲、旅游突发疾病临时异地就医(住院、门诊特殊慢性病),应在当地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并在五个工作日内通知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同时出具医院急诊诊断证明。 (报备电话:0992—3242346) 急诊住院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应先行垫付,再按政策规定准备报销相关材料,到社保局进行报销 (十)异地就医、转诊转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如何结算? (1)在实行社会保障卡即时结算的区域,按《伊犁州直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执行。即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的异地居住人员直接在即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在社保局备案转诊转院的人员直接在自治区三级定点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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