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书-重庆璧山区人民医院.DOC

  1. 1、本文档共26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招标书-重庆璧山区人民医院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医院 招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眼视光学中心合作经营项目招标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医院 制 温馨提示 各潜在投标人: 请自行在重庆市璧山区人民医院网下载招标(谈判、询价)文件,并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与投标(谈判、询价)。为提高采购活动的成功率,帮助您正视您的合法权益,减少不必要的采购失败,特提醒关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问题。 1、请认真仔细阅读招标(谈判、询价)文件,按要求认真仔细地准备好相关资料后再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 2、请按要求准确填写开标一览表或谈判(询价)表,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的位置应签字,在要求潜在投标人加盖公章的地方要加盖公章。 3、潜在投标人在填写报价金额时,应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填写,不要填错;报价的大写金额应按照正确的书写格式填写,不写错别字。 4、潜在投标人在填写开标一览表时,应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逐项填写,应准确填写交货期、交货地点等内容。 5、潜在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或谈判资料或询价资料,应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包装且密封完好,并在密封处加盖印章。 6、潜在投标人提交的资质等材料,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提供的资质材料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是经年审有效的资质,提供的资质材料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齐全,不要漏项。 7、潜在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在重庆市璧山区人民医院网站上发布的相关采购项目的答疑和补遗等文件。 8、潜在投标人可按照招标(谈判、询价)文件规定的联系方式,寻求帮助。 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医院眼视光学中心合作经营项目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重庆市璧山区人民医院眼视光学中心合作经营项目。 二、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网上下载标书 时间:2015年 5 月 26 日至2015年 6 月 3 日。 地点:重庆市璧山区人民医院()网上自行下载。 (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璧山区人民医院行政楼5楼会议室。 (三)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 6 月 3 日 15:00 分开始受理,2015年 6 月 3 日 15:30 分停止受理。 (四)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 6 月 3 日 15:30分。 (五)开标地点:重庆市璧山区人民医院行政楼5楼会议室。 三、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伍万元( 5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投标人以现金方式现场缴纳。 3、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即北京时间2015年 6 月 3 日15:30分前)投标保证金缴纳至招标人财务科,开标时查验由财务科开具的收据。 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在重庆市璧山区人民医院发出《重庆市璧山区人民医院成交确认书》后3日内,向除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二)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在取得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且在签订合同之前,向重庆市璧山区人民医院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贰拾万元(20万元)整,并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交纳,逾期未交纳履约保证金,视为放弃中标资格。该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后无息退还。 四、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重庆市璧山区人民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新生路82号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3 第二篇 采购要求 一、眼视光学中心开展项目 1、医学验光配镜; 2、少儿斜、弱视矫治训练; 3、中小学生假性近视理疗; 4、RGP和角膜塑形镜验配; 5、太阳眼镜; 6、隐形眼镜及其护理产品。 二、投标人要求(带★条款必须满足,否则为无效投标) ★1、由投标人负责合作经营场所的内外装修,以及各类展柜的装修和制作;装修前必须向招标人申报装修方案及效果图,经招标人审核并书面同意后方可装修施工。 2、投标人经营业务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并办理相关证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和招标人监督,如有违规违法行为,责任自负,并赔偿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各项损失。 3、投标人负责该营业项目所需的仪器、物资、设备、人员技术培训等,并负责对所有设备设施的维修和保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报质监或相关部门检验,由此而产生的所有开支及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人负责该项目的知识普及、广告等宣传工作及费用,宣传方案需先征得招标人审核并同意,宣传广告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管理规定。 5、投标人应服从招标人的统一管理,对招标人开展的眼科医疗等业务应予配合与支持。 6、因投标人开展业务发生安全事故及业务服务质量等原因产生的损失和发生的损害赔偿等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招标人负责协调。 7、投标人收费项目应符合国家物价政策

文档评论(0)

2105194781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