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工程项目融资的担保.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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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工程项目融资的担保

【教学目的】掌握担保的基本概念、种类、担保的法律特征和形式,理解担保的主要条款、担保在工程项目中的主要作用、担保的范围和担保人间的关系等;掌握担保的主要形式及特点,理解特许证与特许权的区别与联系及特点。 【教学重点】担保的主要条款、适用范围与项目融资担保的形式。 【教学难点】项目融资担保的主要形式。 3.专营权和其他特许权 (1)收费权 给予发展商以收取使用设施收费的权利,这一般适用于港口、体育场、公路、机场、隧道等项目。 (2)取得产品的权利 对于如煤炭等矿物的开采项目,政府往往允许承包商可免费或以优惠价格取得工程项目的产品,这需要在授权法律中明确这种取得产品的权利。 (3)销售项目产品的权利 对于一些有产品的项目,如水电站、大型矿山、自来水厂等,政府一般要授予发展商销售这些产品(如电力、矿产品、自来水等)的权利。 4.项目的建设 对于工程项目的建设,授权法律要求发展商在一定时间内完成主体项目建设,并在此之后的一定期限内完成辅助项目的建设。 5.项目的经营与转让 对于工程建设,授权法律还明确规定:在经营期内,政府有权对发展商的经营管理状况进行监督检查,规定项目经营的期限、项目产品或服务应达到的标准,规定发展商在经营期间内按合同相应规定对项目设备、设施承担维修、保养、及时更新等责任。 (二) 特许权协议 1.项目建设方面的规定 2. 工程的保险 3. 履约保证金 4. 政府对于项目相关的土地移交责任 5. 发展商的财务安排及公司结构 1.项目建设方面的规定 (1) 设计责任 发展商要在遵守政府的有关方面的基本规定的基础上进行工程项目的设计工作。 (2) 建设时间 特许权协议中应明确工程项目的建成时间,发展商如未能按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的建设,须支付给政府约定的赔偿金。 (3) 建设责任 作为工程建设的具体实施者,发展商有权确定工程建设的承包者,有权决定工程项目所需材料及设备的采购。 (4) 项目的建成 当发展商认为建设工程项目已建成,符合特许权协议的有关规定,应及时通知政府,政府在接到发展商的完工通知后,应组织对工程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签发完工证书,如果工程项目建设出现瑕疵,则须由发展商承担相应的修理责任。 2. 工程的保险 工程项目涉及的风险很多,涉及的投保人有发展商、贷款人、项目建设的总承包商、分包商、设备及材料的供应商等。 3. 履约保证金 为保证发展商履行其义务,政府往往要求发展商交纳一定的履约保证金,其金额一般为建筑工程造价的10%。 4. 政府对于项目相关的土地移交责任 主要包括土地移交的时间、土地移交的相关资料等,同时明确声明政府对土地有关地质方面的资料的准确性不承担责任,并规定如果在一定时间内政府不能移交项目所需土地,则发展商有权得到额外时间以完成工程,并得到对方给付的违约赔偿。 5. 发展商的财务安排及公司结构 (1) 收益及税收 特许权协议必须明确规定工程项目由发展商独立经营,可通过服务收费或销售项目产品以取得合理回报,并且应明确规定上述费用或产品销售价格的调整原则及依据,为了强化项目对发展商及贷款者的吸引力,特许权协议中还应考虑税收优惠政策。 (2) 融资方面 在特许权协议中,应明确贷款人所关心的有关问题,如贷款的担保手段,风险的种类及政府或组成发展商的财团分担风险的意愿,政府愿为发展商提供外汇供给担保的条款。 (3) 发展商的公司结构 作为一个由多家财团组成的发展商,各财团成员之间的相互关系是通过一份股东协议规定的,特许权协议中必须规定股东协议中有关条款的制定原则,因为这将影响到该项工程计划是否可行和在经营期内能否维持下去。 第七节 本章案例:中海壳牌南海项目融资担保 中海壳牌南海项目是由壳牌公司(外方)与中海油和广东省投资发展公司(中方)合资开发的项目,该项目为炼油石化综合项目。1998年初,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正式获得国务院的批准,总投资额为43亿美元。中海壳牌南海项目的巨额投资刷新了中外合资企业的投资规模记录。 壳牌公司、中海油和广东省投资发展公司合资成立的项目公司——中海壳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简称“中海壳牌”)宣称,中海壳牌南海项目所需资金的60%来自于项目融资。由于该项目的融资额度要比其他项目,如中石化与英国石油在上海的合资项目上海赛科BP、中石化与德国巴斯夫股份公司在南京的合资项目扬子—巴斯夫等项目的融资额度大,因此财务顾问——意大利联合商业银行建议采用如下的项目担保方式: 第七节 本章案例:中海壳牌南海项目融资担保 (1)投资者担保逐级降低的担保方式〓如果像上海赛科BP采取股东完全担保的方式,将会增加中海油和壳牌在或有负债方面的风险;因为石化产品不能像电力那样可以签署包销协议,所以如果像扬子—巴斯夫那样采取完工担保的方式银行涉及的风险太大。因此,中海壳牌南海项目最后采取了介于上述两者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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