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红十字会卫生救护培训管理细则 - 云南省红十字会救护培训中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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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红十字会卫生救护培训管理细则 - 云南省红十字会救护培训中心

云南省红十字会卫生救护培训管理细则 开展卫生救护培训,普及卫生救护知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赋予红十字会的重要职责,同时也是传播人道主义宗旨,加强公民道德素质建设,推动社会文明进步,不断提高高危从业人员的救护知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落实 “以人为本”思想的具体体现。针对我省自然灾害高发,各类安全隐患较多;边疆少数民族众多,现场群众救护知识贫乏,自救互救整体效能差的现状,在全省范围内针对不同人群积极开展卫生救护培训,对于全面提高广大从业人员和公众的救护知识、救护技能,避免群死群伤,挽救人民生命财产意义重大。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根据《中国红十字会2006-2010年卫生救护工作规划》(红总字〔2006〕51号),为在我省范围内全面有效开展卫生救护培训工作,提高培训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和制度化,通过规范培训,提高卫生救护员的技术水平,充分发挥救护员的作用,最大限度地降低意外事故伤亡率,有效保护广大人民的生命财产,为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服务。现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云南省红十字会初级救护员培训办法 举办初级救护员培训班要求 初级救护员培训班由云南省红十字会审核认定有培训资格并授予培训资格的各级红十字会卫生培训中心(站)、各州、市红十字分会和单位组织举办。 组织举办初级救护员培训班,应在开班前制定办班培训计划,做好教案,与培训资格证复印件一起报州、市一级红十字会卫生救护培训中心备案,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开班。 (三)培训计划应包括如下内容: 1.开班时间和地点; 2.参培人员人数、职业等情况; 3.培训课程安排: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课时数; 4.师资情况:师资人数、师资资格证书复印件、具体授课内容; 5.培训教材、教具准备; 6.考试形式、科目、题目和评分标准; 7.收费标准。 二、初级救护员报名资格 参加初级救护员培训须年龄满14周岁以上,具有初中以上(含初中)学历。 培训管理 (一)培训教材:《救护技能操作手册》——云南省红十字会编。 (二)培训教师:取得云南省红十会救护师资资格证书方可担任培训教师。初次办班应由上一级红十字会卫生救护培训中心派出高级教师主持指导培训课程或辅导授课。 (三)应由主办红十字会和主办单位派员主持开班和考试。建立办班档案。 培训班人数 每班培训人数以每位师资带教10—15名学员为宜。 五、培训课程要求 培训目标 培训科目 培训内容 课时 (小时) 要求 一、红十字会基本概念 (0.5小时) (一)红十字相关知识 1.红十字运动; 2. 红十字组织及标志 3. 红十字宗旨和原则 理论0.5 了解 二、救护基本 概念 (1.5小时) (二)救护 新概念 1. 现代急救的特点 2.现场评估与判断病情 3.紧急呼救 4.现场急救的原则及步骤 5.现场救护的“生命链” 理论1.5 熟悉 三、基本生命 急救 (6小时) (三)现场心肺复苏(CPR)术介绍 1.CPR概述、实施CPR的紧迫性 2. CPR操作程序 3. CPR的步骤 4. 成人CPR操作方法 5. CPR有效的征兆及终止条件 理论授课1 操作练习5 掌握 四、基本救护 技术 (6小时) (五)创伤救护方法 1.止血技术 2.现场包扎技术 3.开放伤的现场处理 4.现场骨折固定 5.创伤的搬运护送 理论授课1 操作练习5 掌握 五、测试 (2小时) (六)考试 实际操作考试 实作2 抽题 总学时不少于16小时 六、培训时间:不少于16学时。每日培训时数由培训单位根据办班具体情况制定。 七、取证办法 (一)全程参加培训班达培训规定课时,经考试合格者,可取得红十会初级救护员资格证。 (二)由主办单位凭审批同意办班的批件和办班总结,按规定格式将学员名册及考试合格成绩表报州、市一级红十字会卫生救护培训中心,审核后发证。 八、资格证效期:自发证之日起3年内有效。 九、复训:在救护员资格证有效期(3年)内,接受继续教育复训达16小时以上,并经考试合格者,可予加盖延期章获得资格证书延期3年。未经规定学时复训或考试不合格者,资格证书失效。再取证需经正式培训班再培训方可。具体内容详见复训课程标准。 十、初级救护员培训班办班资料及取得云南省红十字会初级救护员资格证人员名单,由州、市一级红十字会卫生救护培训中心造册,于办班1月内建立档案存留以备查。 十一、补证 救护员资格证遗失,可到州、市一级十字会卫生救护培训中心查询档案,如在有效期内可予补发,需交纳补证工本费。 十二、本办法未尽事宜,以中国红十字总会以及云南省红十字会相关规定为准执行。 十三、本办法经云南省红十字会理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云南省红十字会初级救护员复训培训办法 一、举办初级救护员培训班要求 (一)初级救护员复训培训班由云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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