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货物退(免) -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pptVIP

出口货物退(免) -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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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货物退(免) -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出口退税概述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主要内容 出口退税的基本概念 出口货物征税的规定 出口退(免)税的其他规定 特殊形式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规定 出口退税申报办理流程 出口退税基本概念 出口货物退(免)税的概念 出口货物退(免)税是在国际贸易业务当中,对我国报关出口的货物退还其在国内生产环节和销售环节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它是国际贸易中通常采取的并为各国接受的、目的在于鼓励各国出口货物公平竞争的一种税收措施。 出口货物退(免)税的特点 1、出口货物退(免)税是一种收入退付行为 。 2、出口货物退(免)税具有调节职能的单一性 。 3、出口货物退(免)税是间接税范畴的一项国际惯例 。 二、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原则 公平税负的原则 属地管理的原则 零税率原则 宏观调控原则 三、出口货物退免税的企业范围 具有出口经营权的企业。指经商务部及其授权单位备案,享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工贸公司和自营出口生产企业。 委托出口的企业。指委托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代理出口的企业。按政策规定,代理出口货物一律在委托方办理退税。 特准退税的单位。主要指外轮公司、远洋运输供应公司、对外承包对外承接修理修配的企业、出境口岸免税店、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官员与外国驻华使馆及其外交人员等。 指定退税企业。指由指定的外贸企业经营出口的贵重产品可给予退税,未经指定经营出口的企业不予退税。如出口的黄金首饰等产品,只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联合发文指定经营贵重货物的公司出口这类货物可以给予退税,非指定公司不得办理退税。 四、出口退免税的货物范围 一般出口货物的退免税范围 特准退税的货物范围 不予退税货物的范围 五、出口货物退免税的税种和退税率 退税税种。按照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的规定,出口货物退免税的税种为增值税和消费税。 退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指出口货物应退税额和退税计税依据的比率。它是出口退税的中心环节,体现着某一类货物在一定时期税收的实际征收水平,退税率的高低影响和刺激对外贸易,影响和刺激国民经济的速度,也关系到国家、出口企业的经济利益,甚至关系到外商的经济利益。 出口货物退(免)税的计税依据 外贸企业出口货物退税的计税依据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的计税依据 出口货物退(免)税的期限、地点和预算级次 出口货物退(免)税的期限 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地点 出口货物退(免)税的预算级次 出口货物退(免)税的方式 出口货物退(免)增值税的方式 1、先征后退 (退免税) 2、“免、抵、退”税 3、免税 出口货物退(免)消费税的方式 出口货物征税的规定 出口货物征税的范围 出口货物征税的计算方法 出口退(免)税的其他规定 生产企业出口视同自产产品的退(免)税规定 小型企业的退(免)税规定 新发生出口业务企业的退(免)税规定 特殊形式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规定 加工贸易出口货物退(免)税规定 委托代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规定 保税区的退(免)税规定 出口加工区的退(免)税规定 保税物流园区的退(免)税规定 出口监管仓库的退(免)税规定 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的退(免)税规定 对外承包工程的退税规定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企业的退税规定 1、试点企业申报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方式出口货物退(免)税时,不必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但应单独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如与其他出口货物一并申报,应在申报表中对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出口货物报关单进行标注。 2、试点地区税务机关受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方式出口货物退(免)税后,不再审核出口收汇核销单及进行相关信息的对比,出口退税审核系统中产生的有关出口收汇核销单疑点可以人工挑过。 3、对属于《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情形的试点企业,税务机关可要求试点企业提供相关数据、资料,建立台账制度,加强后续跟踪监管,如有必要可要求试点企业提供有关情况的书面说明,并可根据《管理办法》第十八条有关规定,提请银行部门提供试点企业有关跨境贸易结算的数据、资料,以供对比分析使用。 4、各试点地区税务机关要积极支持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一方面在严格审核的基础上,及时准确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另一方面要加强试点企业有关业务的日常管理和预警评估工作,严防骗税发生。凡审核中发现异常出口业务,应暂缓办理该笔出口货物退(免)税,待核实有关问题后,依法按规定处理。 * *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 什么是出口货物退(免)税 ? 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原则 ? 出口货物退(免)税的企业范围 ? 出口货物退(免)税的货物范围 ? 出口货物退(免)税的税种及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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