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亭与乡里不同性质不同行政系统说.docVIP

汉代亭与乡里不同性质不同行政系统说.doc

  1. 1、本文档共9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汉代亭与乡里不同性质不同行政系统说

汉代“亭”与“乡”“里”不同性质不同行政系统说 ——“十里一亭……十亭一乡”辨正 ? 王毓铨 ? 载《王毓铨史论集(上)》 ? ? ? 班固著《汉书·百官公卿表》叙述县以下的地方职官说:“大率十里一亭,亭有长。十亭一乡,乡有三老、有秩、啬夫、游徼。”若不细加推究,这话就给人这么一种印象:汉代的地方行政组织是“乡”“亭”“里”;“乡”以下是“亭”,“亭”以下是“里”。所以一千多年来,凡是论到汉代官制或地方行政制度的,总以为汉代是“积里为亭,积亭为乡”。顾炎武发现了汉朝是“以县统乡,以乡统里”(《日知录》二二),首先接触到了这个问题,但他未因此对“十里一亭,十亭一乡”的因袭说法予以应有的怀疑。俞正燮作《少吏论》(《癸巳类稿》一一),论历代地方职官,也没有发现汉代“亭”和“乡”“里”的正确关系,或有无关系,反而据《续汉书·百官志》“一里百家”的文字,推论说汉制是“千家亭长”。近人也有接受这个说法的。 最初使我怀疑“十亭一乡”的,还是由于班固自己的话。叙述了乡里职官以后,班固便列举汉帝国境内县道国邑乡亭的总数,“乡六千六百二十二,亭二万九千六百三十五”。这两个数目字不像有错,所见各本都如此。如果没有错,那就有问题。据前引班固的话,汉代是“十亭一乡”的,“乡”既有六千六百二十二个,那么,“亭”就应该有六万多个。即使设置的情况是“大率”吧,那也不能相差如此之多。因此,我怀疑《汉书》里“十里一亭……十亭一乡”的记载,不可能理解成“积里为亭,积亭为乡”,必定另有个说法。 应劭也是后汉的学者,曾作过泰山太守,并且特别留心过汉朝的政治组织,著《汉官仪》,他必定知道汉朝的地方官制和行政机构的,但他却不曾说汉代是“十里一亭……十亭一乡”。他说:“国家制度,大率十里一乡”(刘昭《续汉书·百官志》补注引《风俗通》);“乡”“里”中间没有“亭”。如果前汉和后汉的地方行政组织不同,班固和应劭两人的说法不同,是没有什么关系的。可是我们知道在这方面前汉和后汉是没有什么不同的。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把两汉的地方行政制度和有关问题,稍稍考察了一下。我的出发点是这样的: 一、汉代的“亭”和“乡”“里”是不是同性质同系统的地方行政组织? 二、“亭”是不是隶属于“乡”,而又统辖着“里”? 三、如果肯定应劭“十里一乡”的话,和班固的“十里一亭”的话有无矛盾?怎样解除这个矛盾? 如一般所周知,“亭”不是个施政主民的机关,和“乡”“里”不同。 第一,因为“亭”的设置目的是为“以禁盗贼”、“主求捕盗贼”(《续汉书·百官志》),主要是为禁盗防盗,《汉旧仪》、《汉官仪》和《续汉志》无不如此说法。《汉官仪》说:“亭长课徼巡。尉、游徼、亭长皆习设备五兵。五兵弓弩、戟楯、刀剑、甲铠、鼓。吏赤帻行縢带剑佩刀持楯被甲,设矛戟习射。”又说“亭长持二尺板以劾贼,索绳以收执贼”。(《续汉书·百官志》刘昭补注引,《汉旧仪》文字大同小异。)《史记》《汉书》《后汉书》所载“亭”或“亭长”的故事,也无一不是所谓防盗备奸的,很切合《汉旧仪》和《汉官仪》的说法。《后汉书·仇览传》记览为蒲亭长,一老母诣亭讼其子不孝。这故事好像是说亭长主讼狱。其实这件事是偶然的。因为亭长主不法,所以那位老母才向他告她那不孝的儿子。类似的调解事情在旧社会里是常有的。严格说来,亭长的职责不主民间词讼。 相反地,乡官里正的设置是主一乡之人,或一里百家。他们的任务重在民事行政:如教化,诉讼,“知民善恶,为役先后;知民贫富,为赋多少”等等。这和亭长的单纯的半军事性质的维持治安的职务是不同的。 为维持治安镇压不法,“亭”不只设于乡野,而且设于城市街道上和城门上。“洛阳二十四街,街一亭;十二城门,门一亭”。(《续汉书·百官志》注引蔡质《汉仪》)不只重要大街和城门上设“亭”,有亭长,就是衙门门前也有亭长。所以丞相府有骑亭长七十人(《汉旧仪》),“郡……正门有亭长”(《续汉书·百官志》),“长安令雒阳令及王国郡县加前后兵车亭长”(同上《舆服志》)。因为这个缘故,所以在汉石刻(如武梁祠画像刻石)和文献里才有“门亭长”,“汉故乐安太守麃君亭长”,汉代古墓里出现了很多亭长砖,汉代壁画和楼房明器大门前也有持戟守卫的亭长。 郊野设亭的制度,后汉以后开始废弃,到了西晋,仿佛已经不存在了。所以贺循(二六○——三一九)在上晋怀帝一奏章里说,“按汉制十里一亭,亦以防禁切密故也。当今纵不能尔,要宜筹量,使力足相周”(《晋书》本传)。“防禁切密”就是汉“亭”的主要任务。 第二点可以证明汉代的“亭”不是主民施政的机关,不和“乡”“里”同一系统的,是当时的户籍制度。现今所谓姓名籍贯,春秋时代叫“名居”,汉代叫作“名数”,登记人户的“名县爵里”。每户人家成员的姓名、性别、年龄、爵级和财产(如果有的话),以及他们所属的地方

文档评论(0)

zsmfjh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