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9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2012国家重点专科申请书皮肤科
皮肤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试行)
一、本标准分4个部分,实行量化九百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130分,“医疗技术队伍”占120分,“医疗服务能力、水平与医疗质量”占550分,“科研与教学”占100分。
二、申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所在医院为三级医院,医院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各项任务;2.所在医院积极开展对口支援工作,开展患者预约诊疗服务,并推行单病种管理;3.专科整体实力强,医疗技术水平高,医疗安全保障好;4.专科积极实施临床路径管理;5.专科病房开展了优质护理服务。
三、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除人员队伍为申报时情况外,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四、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五、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高级职称人员。
七、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个月以上。
八、本标准中所指论文(包括SCI论文、中文期刊论文等)、科研项目或课题、科研成果等,均指临床应用方面的论文、项目、课题或成果。
序号 检查内容 标准分 评分标准 备注 一 基础条件 130 1 医院发展环境
(10) 医院有扶持专科建设的政策或措施 10 评估前3年,政策、措施齐全,专科发展规划合理得10分。 2 专科
规模
(50) 床位数 30 床位总数≥30张,得30分;床位总数20-29张,得20分;床位总数10-19张,得10分;小于10张不得分。 门诊使用面积 20 门诊面积与工作量相适宜。门诊量≥15万人次/年,门诊面积≥900平方米,得20分,门诊面积≥800平方米,得15分;门诊面积≥700平方米,得10分,门诊面积≥500平方米,得5分;小于500平方米不得分;
门诊量≥10万人次/年,门诊面积≥800平方米,得20分;门诊面积≥700平方米,得15分;门诊面积≥500平方米,得10分,门诊面积≥300平方米,得5分;小于300平方米不得分;
门诊量≥8万人次/年,门诊面积≥700平方米,得20分;门诊面积≥600平方米,得15分;门诊面积≥400平方米,得10分,门诊面积≥200平方米,得5分;小于200平方米不得分。 3 支撑
条件
(70) 医疗设备能满足专科开展全部技术项目需要,具有先进性和适宜性 60 医院应当具备以下十种关键设备:1.显微镜(光学,荧光)和成像系统;2.紫外线治疗设备(全身、半身,UVA,UVB)和光敏性皮肤检测设备;3.培养箱(恒温,CO2)与倒置显微镜;4.切片机(普通,冰冻);5.各种光波和功能的激光治疗仪;6. PCR仪;7.深低温冰箱与液氮罐;8.超净台与生物安全柜;9.电泳仪与电泳槽;10.酶标仪;每项6分。 医院对专科经费投入情况 10 评估前3年投入≥500万元得10分,每少50万元减1分。 二 医疗技术队伍 120 4 学科
带头人
(20) 学术地位 5 两院院士、国家级学会专科分会前任主委、主委或候任主委得5分、副主委得4分、常委得3分、委员得2分、省(直辖市)主委得1分。以最高学术任职计分,不累计。 临床能力 10 能够掌握代表本专业先进水平的技术得2分;具有本专业疑难病种的较高的诊治能力,诊疗效果好得2分;评估前3年,年主持开展新技术、新业务1项以上得2分;评估前3年,年主持专科查房30次以上得2分;评估前3年,年应邀参加三级医院间疑难危重病例重大会诊次数5次以上得2分。 教学科研水平 5 评估前3年,主持科研项目情况:主持国家重大、重点科研项目(973、863、国家支撑计划、卫生部行业科研专项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重点项目、创新团队)得1分,主持卫生部临床学科重点建设项目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或地区类项目)0.5分;
评估前3年,SCI论文发表情况:最具代表性单篇SCI论文(限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影响因子分数≥10分得1分,影响因子分数≥5分得0.5分;
评估前3年,科研奖励情况:国家级教学科研成果奖得1分;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奖得0.5分;
评估前3年,专业著作情况:编写专业著作副主编以上1部得1分;
评估前3年,指导毕业博士生5名以上得1分;
以上可累计加分,但总分不超过5分。 5 学科
骨干(30) 数量 10 有3名以上明确的学科骨干人员(每人3年内有3篇以上(含三篇)第一或责任作者的SCI论文或一项以上(含一项)省部级以上科研基金或奖励(国家级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