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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年《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JGJ 80一91 1992 北 京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JGJ 80一91 主编单位:上海市建筑施工技术研究所 批准部门:中 华 人 民 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 1 9 92 年 8 月 l 日 中国计划出版社 1992 北京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JGJ 80一91 ☆ 上海市建筑施工技术研究所主编 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北里甲11号国宏大厦C座4层) (邮政编码: 100038 电话:63906414 ) 新华书店北京发行所发行 世界知识印刷厂印刷 850×1168毫米l/32 2印张 46 千字 1999年10月第一版 2003年11月第七次印刷 印数 48301一56300 册 ☆ 统一书号:1580058·417 定价:4.00 元 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通知 建标[1992] 5 号 根据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86)城科字第263号文的要求,由上海市建筑施工技术研究所主编的《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业经审查,现批准为行业标准,编号 JGJ 80- 91,自1992年8月1日施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建筑安全标准技术归口单位中国建筑第一工程局建筑科学研究所归口管理,由上海市建筑施工技术研究所负责解释,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92 年 1 月 8 日 目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基本规定 第三章 临边与洞口作业的安全防护 第一节 临边作业 第二节 洞口作业 第四章 攀登与悬空作业的安全防护 第一节 攀登作业 第二节 悬空作业 第五章 操作平台与交叉作业的安全防护 第一节 操作平台 第二节 交叉作业 第六章 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 附录一 本规范名词解释 附录二 临边作业防护栏杆的计算及构造实例 附录三 洞口作业安全设施实例 附录四 攀登作业安全设施实例 附录五 操作平台的计算及构造实例 附录六 交叉作业通道防护实例 附录七 本规范用词说明 附加说明 附:条文说明 总 则 第1.0.l条 为了在建筑施工高处作业中,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做到防护要求明确,技术合理和经济适用,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及一般构筑物施工时,高处作业中临边、洞口、攀登、悬空、操作平台及交叉等项作业。 本规范亦适用于其他高处作业的各类洞、坑、沟、槽等工程的施工。 第1.0.3条 本规范所称的高处作业,应符合国家标准《高处作业分级》GB3608-83规定的“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第1.0.4条 进行高处作业时,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高处作业及安全技术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 基 本 规 定 第2.0.1条 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须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第2.0.2条 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应对工程的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 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 第2.0.3条 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第2.0.4条 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第2.0.5条 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第2.0.6条 施工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第2.0.7条 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 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暴风雪及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第2.0.8条 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第2.0.9条 防护棚搭设与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应派专人监护。严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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