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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文字工作预评估四大评估小组分组反馈意见◆洞头县国家三类
洞头县语言文字工作
简 报
第十一期
洞头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编 二〇〇九年九月一日
本 期 要 目
◆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预评估洞头县反馈会召开
◆洞头县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预评估总体情况反馈
◆语言文字工作预评估四大评估小组分组反馈意见
◆洞头县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预评估反馈会上的表态发言
◆我县召开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预评估反馈整改会
暨第四次工作例会
◆洞头县职教中心开展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体会
◆洞头县公安局在第四次语言文字工作例会上的典型发言
◆县语言文字工作预评估整改会议暨第四次工作例会上的讲话
◆语言文字法律法规知识链接
编者按:8月13日至14日,市语委组织专家组对洞头县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进行了预评估。县政府、县语委高度重视语言文字工作预评估,积极营造宣传氛围,精心准备迎评材料,确保预评估工作的顺利进行。专家组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指出了我县语言文字工作存在的不足。县语委及时召开反馈整改会议,对各成员单位提出了语言文字工作整改要求,并希望各单位根据预评估反馈情况,积极整改,落实到位,共同推进全县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迎评的进程。
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预评估洞头县反馈会召开
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预评估洞头县反馈总结会近日召开,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预评估专家组就此次对我县语言文字工作检查的预评估情况给出了反馈。 评估专家组对我县语言文字工作取得的成绩和迎评各项准备工作予以了充分肯定,指出了我县语言文字工作的亮点和特色,同时也对有待提高的地方给出了很好的改进意见。专家组认为,我县各级领导要进一步重视语言文字工作,建立长效机制,完善各项制度,并把做好语言文字工作作为加强城市管理、树立城市形象、提高市民素质的一项重要内容。要采取不同形式,利用各种场合加大有关语言文字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大家对语言文字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守法意识,提高各级政府对语言文字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明确工作职责,齐抓共管, 把语言文字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迎接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的正式检查评估。 副县长张均林参加了反馈总结会并作表态发言。我们党政机关组通过一天的检查,查了洞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洞头县公安局、洞头县风景旅游管理局、洞头县教育局、洞头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等单位。我们认为洞头县党政机关的语言文字工作,领导重视,机构健全,工作扎实有成效。下面我们就检查的情况作如下反馈: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用语用字的规范意识有待提高。在走访过程中,我们发现部分机关工作人员没有从根本上认识到“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的重要性,意识不到说普通话写规范字与提升机关形象、提高公务活动质量之间的关系,对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的认识存在一定误区。
2.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各单位虽然都建立了一些语言文字的方案、制度,但还没有真正地把语言文字工作融入到常规的工作中去。语言文字的制度建设要么滞后于本单位的工作需要、业务扩展,要么就是为了迎接检查而制定了临时方案,没有及时调整语言文字工作的方法、思路,没有建立长效的语言文字工作制度。
3.评估的材料有待进一步梳理。个别评估指标的佐证材料缺乏,材料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各单位均能按照评估指标体系来整理材料,做到归位整理,但对指标的具体内涵没有深入理解,搜集整理材料较为单一,个别评估指标的佐证材料缺乏。如缺少本单位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检查和改进措施的记录材料。县语委报告中提到的县财政每年安排五万元作为县语委办的办公经费看不到相应的支撑材料。
4.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标准的掌握程度有待提高。个别单位的名称标志宣传招贴中对汉字的注音没有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拼写。如:“县政府第一会议室”注音少了“第一”两个字,而且没有分词连写。在机关工作人员的问卷中,第一题,判断注音是否正确,失误率比较高,如:处理;第二题判断字型是否规范,有一题的失误率达65%,如:一如既(即)往。另外对相关法律标准的理解存在偏差,如:公务员应达到的普通话等级,异体字和繁体字的标准。
二、建议和意见
1.各单位要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的学习、宣传,提高国家工作人员语言文字的法制意识,在公务活动中,自觉地说普通话,写规范字,充分发挥党政机关的龙头模范作用。
2.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的标准学习,如《汉语拼音方案》、《标点符号用法》、《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汉语拼音政治法系统规则》等等。建议各单位可以结合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特点,进行普通话培训的模式,聘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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