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管理和法规2.ppt

  1. 1、本文档共54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城市规划管理和法规2

第二章 依法行政;第二章 依法行政 ;《考试大纲》对本部分的要求;第1节 依法编制与审批城市规划;一、组织编制城市规划的主体;一、组织编制城市规划的主体 根据《城市规划法》规 定 , 国务院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分别组织编制全国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城镇体系规划 , 用以指导城市规划的编制。 各级城市规划组织编制的主体根据《城市规划法》、《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及《城 市规划编制办法》和《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的规定 , 汇集一表 , 见表2-1。 ;表2-1 城市规划组织编制主体一览表;二、城市规划审批主体;表2-2 城市规划的审批主体一览表;三、编制城市规划的依据;四、《城市规划法》确定的各项规划原则 ;(5) 编制城市规划必须从实际出发 , 科学预测城市发展远景的需要 ; 应当使城市的发展规模、各项建设标准、定额指标、开发程序同国家和地方的经济技术发展水平相适应。 (6) 编制城市规划应当注意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 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 , 加强城市绿化建设和市容环境建设 , 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城市传统风貌、地方特色和自然景观。编制 民族自治地方的城市规划 , 应当注意保持民族传统和地方特色。 (7) 编制城市规划应当贯彻有利生产、方便生活、促进流通、繁荣经济、促进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原则 ;(8) 编制城市规划应当符合城市防火、防爆、抗震、防洪、防泥石流和治安、交通管理、人民防空建设等要求。 (9) 编制城市规划应当贯彻合理用地、节约用地的原则。 ⑽编制城市规划应当具备勘察、测量和其他必要的基础资料。;五、 审批和调整城市规划的程序;六、.根 据《 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 ,2002 年 8 月建设部对近期建设规划工作提出了要求 ;⑷强制性内容: 确定城市近期建设重点和发展规模 ; 依 据城市近期建设重点和发展规模 , 确定城市近期发展区域 , 对规划年限内的城市建设用地总 量、空间分布和实施时序等进行具体安排 , 并制定控制和引导城市发展的规定 ; 根据城市近 期建设重点 , 提出对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相应的保护措施。 (5) 指导性内容: 根据城市近期建设重点 , 提出对外交通设施 , 城市交通设施 , 市政公用设施的选址、规模和实施时序的意 见 ; 根据城市近期建设重点 , 提出重要公共服务设施的选址和实施时序 ; 提出城市河湖水系、城市绿化、城市广场等的治理和建设意见 ; 提出近期城市环境综合治理措施 ; 城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 , 决定增加近期建设规划中的指导性内容。 (6) 近期建设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必要的图纸和说明。;(7) 近期建设规划编制完成后 , 由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并报城市人民政府。城市人民政府批准近期建设规划前 , 必须征求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意见。批准后的近期建设规划应当报总体规划审批机关备案 , 其中国务院审批总体规划 的城市 , 报建设部备案。 (8)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通过一定的传媒和固定的展示方式 , 将批准后的近期建设规划向社会公布。近期建设规划一经批准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城市人民政府调整近期建设规划 , 涉及强制性内容的 , 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调整后的近期建设规划 , 应 当重新向社会公布。 (9) 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向规划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提供规划设计条件、审查建设 项目、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必须符合近 期建设规划。 (10)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行政检查制度和社会监督机制 , 近期对近期建设规划实施 的监管 , 保证规划的实施。 ;七、对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的要求 ;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城市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城市详细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八. 认真做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 ;九、 依法管理城市规划编制单位的资质;城市规划编制单位的资质管理应遵守的管理程序是申请、审批、变更、换发补发、备案、监管、处罚七个程序。 申请甲级资质的 ,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初审 , 国务院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审批 , 核发《资质证书》。 申请乙级、丙级资质的 , 由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 核发《资质证书》 , 并报国务院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甲、乙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担规划编制任务时 , 承担城市总体规划任务的 , 向任务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承担其 他城市规划编制任务的 , 向任务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两个 以上城市规划编制单位合作编制城市规划

文档评论(0)

xcs88858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版权声明书
用户编号:8130065136000003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