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学课件第二章概要.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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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学课件第二章概要

第二章 保险业的产生和发展 通过本章学习,达到如下目的: 1、了解古代的保险思想和原始形态的保险萌芽。 2、掌握现代保险的形成与发展过程。 一、古代保险思想的产生 二、海上保险的起源与发展 三、其他保险的产生与发展 火灾保险;人身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证保险;再保险 在古罗马的历史上,也有过类似于现代养老保险的丧葬互助会组织。 古代埃及,在横越沙漠的犹太商队之间,对丢失骆驼的损失,采用互助共济的方式进行补偿。 在古希腊,一些政治哲学或宗教组织由会员摊提形成一笔公共基金,专门用于意外情况下的救济补偿。 到了中世纪,欧洲各国城市中陆续出现各种行会组织,这些行会具有互助性质,其共同出资救济的互助范围包括死亡、疾病、伤残、年老、火灾、盗窃、沉船、监禁、诉讼等不幸的人身和财产损失事故。 * * 四、现代保险业的发展 一、古代保险思想的产生 (一)我国古代的保险思想 据《逸周书?文传》记载,早在夏朝后期,就有“天有四秧(殃),水旱饥荒,其至无时,非务积聚,何以备之?”之说。 公元前3000年,我国长江流域的一些粮食商人在运输中常采用“分舟运米”的办法,这是水险起源的最早实例(据英国维克多·多弗《海上保险手册》记载)。 公元前2500年,春秋时期,孔子在《礼记》中记载:「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疾者皆有所养」,这是中国最古老的社会养老保险思想。 另外,孔子的“耕三余一”思想对粮食仓储颇有见地。孔子认为,每年如能将收获粮食的三分之一积储起来,这样连续积储3年,便可存足1年的粮食,即“余一”。27年能积累9年的储备,可达到太平盛世。 我国古代历代有储粮备荒,以赈济灾民的传统制度,这些都是由政府统筹,带有强制性质。 1、春秋战国,委积制度,粮食积蓄 2、在汉宣帝时代,常平仓制度,官办仓储后备制度 3、在隋文帝时代,建立义仓制度,官督民办,粮食储备 4、宋朝,广惠仓制度,赡养老幼贫病的人身救济后备制度 (二)西方古代的保险思想 外国最早产生保险思想的并不是现代保险业发达的资本主义大国,而是处在东西方贸易要道上的文明古国,如古代的巴比伦、埃及和欧洲的希腊和罗马。 据英国学者托兰纳利论证:“保险思想起源于巴比伦,传至腓尼基(今黎巴嫩境内),再传入希腊”。 在公元前2000多年的古代巴比伦的汉谟拉比法典中对火灾救济基金的收集及货物运输中的风险转嫁作了一些规定。 上面我们叙述了中国古代以及其他文明古国出现的某些分散危险的方法和为分散风险目的而建立的互助组织,这只是属于保险的原始思想和萌芽,还不能构成近代意义上的保险。 真正意义上的保险只能是属于近代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产物,并随近代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而逐步发展起来。在整个形成发展过程中,最早出现的是海上保险,其后是火灾保险和其他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而较晚产生的责任保险和信用保险,是随资本主义国家法律体系的完善和信用经济发展而产生并发展的。 保险发展的时间脉络 保险萌芽 海上保险 火灾保险 人身保险 责任保险 信用保险 二、海上保险的起源和发展 (一)海上保险的萌芽 :共同海损分摊原则 General Average 早在公元前2000年,地中海一带就有十分广泛的海上贸易活动。当时,船舶构造非常简单,抵御风浪的能力很差,因此航海运输危险很大,要使船舶在遭遇风浪时不致沉没,在当时最行之有效的一种应急措施就是抛弃货物,以便减轻船舶的重量,消除倾覆的危险。但在决定抛飞货的过程中,任何一方都不愿将自己的财物抛入大海,为他人的利益作出牺牲,这种情况导致争端不断发生。为了使被抛弃货物的一方能从其他受益的货主那里获得补偿,在当时航行于地中海的商人中达成了这样一种共识,即因船货共同安全而不得不采取抛弃货物措施所造成的损失,应由因此而免受损失的全体船货主共同分摊。 这一习惯做法后来为公元前916年的《罗地安海商法》所采用,并正式规定为:“凡因减轻船舶载重而投弃大海的货物,如为全体利益而损失的须由全体来分摊”,这就是著名的“一人为众,众为一人”的“共同海损”的分摊原则。 这一原则体现了损失分担的基本原理,至今仍为各国海商法所采用,我国海商法也确定的关于“共同海损”的分摊原则。 古希腊的海上借贷是一种贷款与损失保证相结合的借贷——船主以货物相抵押,当船舶抵达目的地则归还本利;若航行中遭受损失则参照损失程度免除部分获全部债务。由于债权人承担着较大的风险,借款利率相当高(据说高达36%)。这多出的部分其实就是保费。这种抵押借贷就是后来出现的现代海上保险的萌芽。 (二)、船、货抵押借款和无偿借贷是海上保险的雏形 船东或货主 船或货 借款 (借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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