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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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

证券代码:002183 证券简称:怡亚通 公告编号2017-177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 年第十次临时 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于2017 年7 月6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站公告,会议于2017 年7 月21 日下午2:30 在深圳市 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 号怡亚通供应链整合物流中心1 栋11 楼会议室召开。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7 年7 月21 日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 年7 月20 日至7 月21 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7 月21 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7 月 20 日下午15:00至7 月21 日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 号怡亚通供应链整 合物流中心1 栋11 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 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5、参加股东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 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 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 其中一种方式。 6、主持人:副董事长陈伟民先生 7、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为1人,代表有效 表决权的股份713,433,5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3.660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 东人数为10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143,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067%。 出席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合计11人,代表有 效表决权的股份713,576,5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3.6674%。其中,中小投资 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1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43,000股,占公司股 本总额的0.0067%。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会议采取了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表 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通过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 713,517,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17%;反对 59,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3%;弃权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 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83,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8.5315%;反对59,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4685%;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通过 《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同意 713,513,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12%;反对 62,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8%;弃权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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