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经济法学9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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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经济法学9课件

经济法学;导论;(二)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  法律体系(Legal System):指一个国家全部现行法律规范分类组合为不同的法律部门而形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法律部门,又称为部门法,是运用特殊调整方法调整一定种类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凡调整同一类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就构成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宪法        刑法     刑事诉讼法 法律部门   行政法    行政诉讼法  三大诉讼法        民商法    民商事诉讼法        经济法(部门法角度)        社会保障法 (三)本门课所讲“的“经济法”  非严格法律术语,是一般性理解,涵盖了经济活动中常见的法律制度,包括了民商法和经济法(部门法角度)中的重点内容及民诉法制度。; 教学计划;第一部分 民商法;第一讲 民商法;第一部分 民商法; 民商事法律关系; 民商事法律关系;第二讲 民商事(民事)主体;一、民事权利能力 (一)含义:即民事主体享有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是一种可能性) (二)起止时间:始于出生,终于死亡,不得被剥夺    出生:“独立呼吸说”,以户籍登记为准    死亡:以脑死亡为准 (三)胎儿的预留份额 (四)死人是否有人格权?  /cul/news/2010/02-01/2101945.shtml;二、民事行为能力 (一)含义:即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行为行使民事权利、设定民事义务,承担民事责任的一种资格。 (二)分类: 依个人年龄、心智发展情况分为3等: 1、无行为能力:(1) 不满10周岁者(2)完全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的 2、限制行为能力: (1) 10——18周岁(2)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者 3、 完全行为能力:18周岁以上或16周岁以上经济独立的劳动者 ;(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行为效力 1、纯获利益的行为有效 2、处分零花钱的行为一般有效 3、除上述外皆无效 (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行为效力 1、纯获利益的行为有效 2、与其年龄和心智发展相匹配的行为有效 3、其他行为效力待定,须经其法定代理人追认。相对人可催告法定代理人一人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合同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三、监护制度:为了维护不完全民商事行为能力人的权益而设 是一种职责。 (一)法定监护 (二)指定监护 (三)委托监护 (四)其他 四、宣告制度 (一)宣告失踪:是一种对不确定的自然事实状态的法律确认,目的是结束失踪人财产关系的不确定状态,保护失踪人和利害关系人的利益。 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其失踪。 (二)宣告死亡:公民下落不明满四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二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 宣告死亡,我国法律明确宣告死亡的申请人有顺序先后的限制。第一顺序为配偶,第二顺序为父母、子女;第三顺序才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最后一个顺序是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 ;案例:四川北川。2008年5月20日上午,绵阳市律师协会法律援助接待处,北川擂鼓镇村民何亨明和弟媳向律协的工作人员寻求帮助。 何亨明是幸运的,因为在地震发生时,他和妻子、儿子正在自家的地里干农活。可他的弟弟却被倒塌的房屋压在了下面,弟媳和小孩子侥幸跑了出来。 “活要见人,死要见尸啊。”何亨明一家和弟媳被安置在了绵阳市九洲体育馆。几天来,何亨明和弟媳一直在打听弟弟的下落,可总是没有消息。 “弟媳和我说,她要出去打工,以后不想回北川了。”何亨明对律协工作人员说。 弟弟下落不明,弟媳要离开北川,弟弟的财产该由谁保管呢? 何亨明和弟弟在农闲时靠卖水果赚了一些钱,这些钱也一直由何亨明保管。弟弟没有消息后,弟媳妇这几天一直吵着要分钱。为此,何亨明的心理不痛快。 “是有一些钱。可弟弟的钱应该留给他的孩子。她已经不是我们家的人了,不应该给她钱。”何亨明这样认为。; 原告:马某某。 ????被告:祁某某。 ????原告马某某与被告祁某某系婆媳关系。被告祁某某与原告马某某之子宋某婚生一女名宋波(化名),6岁。2005年12月14日,宋某在句容市岩土公司工作期间因工死亡,该公司共支付赔偿款24.5万元。事后,原、被双方对该赔偿款的分割达成口头协议,其中12万元归宋波所有。同时,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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