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计重).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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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计重)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号 内 容 1 1.1 1.2 项目名称:广西南梧高速公路兴六段计重收费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项目编号: XCJ2008ZB-001-JD 2 2.1 投标人资格: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且所提供的称重设备具有省级或以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该许可证和批准证书必须包含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厂商或代理商。 3 8.5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4 11.2 投标报价:投标人可就《货物需求和说明》中的所有货物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 5 15.1 投标保证金:3万。 6 18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08年 11月 4日上午9时30分 开标时间:2008年 11月 4 日上午9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西南宁市滨湖路36号5楼 广西新长江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7 19.1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期后60天。 8 21.2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投 标 人 须 知 一 总 则 1.项目名称 1.1项目名称:广西南梧高速公路兴六段计重收费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1.2项目编号:XCJ2008ZB-001-JD 2. 投标人资格: 2.1 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且所提供的计重设备具有省级或以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的厂商或代理商。 2.2符合投标人资格的投标人应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有关责任与义务。 3. 投标费用 3.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与本次投标有关的费用。 4. 招标公告 4.1招标公告见2008年10月15日南国早报( )、2008年10 月 15日广西日报( )。 二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5.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5.1投标人应认真审核《货物需求和说明》中的技术参数、配置及要求,如发现表中技术参数、配置有误或要求不合理的,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要求澄清,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5.2任何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日期5日前的正常工作时间以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广西新长江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同时认定其他澄清方式为无效。本公司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5.3本公司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修改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4本公司可视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本公司至少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6.投标文件编写注意事项 6.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的响应。 6.2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中涉及招标项目的价格、采购货物的主要技术参数和性能配置、数量、售后服务及其它要求、合同主要条款等内容作出响应。 6.3采购货物的主要技术参数和性能配置由评标委员会评定。 7.投标的文字及计量单位 7.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本公司所有来往函件统一使用中文(特别规定除外)。 7.2投标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8.投标文件的书写及签名、盖章要求 8.1投标文件正本必须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 8.2投标文件的书写应清楚工整,修改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 8.3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可能被认定为无效的投标。 8.4投标文件的每页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小签,在凡规定签名、盖章处逐一签名或加盖单位的公章,所提供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8.5投标文件的份数: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共五份。并在文件左上角注明“正本”、“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8.6所有资质证明及其复印件,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专利证书、银行资信等级证明、获奖证书以及招标文件要求必须提供的其它资质证明,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9.投标文件构成 9.1投标人编写的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投标文件必须包括下列内容(投标人应按下列顺序自编目录及页码分别装订成册): 9.1.1开标一览表: ⑴ 开标一览表(按招标文件第五章《开标一览表》格式和本须知第10条要求填写); 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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